文法学院与辽宁泰海律师事务所举行教学实习基地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01-08浏览次数:143

20111126上午,大连海洋大学文法学院与辽宁泰海律师事务所举行“大连海洋大学教学实习基地”挂牌仪式。文法学院院长刘海廷、书记王保良、副院长朱晖、辽宁泰海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少鹏等出席了仪式。

刘海廷在致辞中指出,大学的人才培养,实践教学是重要环节,实习实训基地的建立为学生实践提供了很好的平台,不仅有利于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更有利于学生的人生态度、价值判断和社会责任的培养。与辽宁泰海律师事务所共建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对于大连海洋大学的学生特别是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是难得的机遇,希望双方在人才培养、律师培训、毕业实习等方面进行广泛合作。  
   
王少鹏代表实习基地对文法学院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欢迎,他简单介绍了辽宁泰海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特色和发展目标。并表示,实习实训基地的建成给双方提供了学习交流平台,实现了前沿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的对接,不仅为学生开辟了一个实践、成长、成才的空间,同时也为双方构筑了合作与交流的桥梁,能够真正实现律师事务所与高校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

刘海廷、王少鹏共同签署了《大连海洋大学文法学院与辽宁泰海律师事务所教学实习基地合作协议书》,并为“大连海洋大学教学实习基地”揭牌。仪式上,还聘请王少鹏为大连海洋大学兼职客座教授,刘海廷为其颁发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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