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关于开展党支部党建创新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6-08-25浏览次数:178

各党总支、应用技术学院党委:

为加强我校党支部党建工作的载体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党支部创新活力,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党支部开展党建创新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立足实践需要,以出精品、树品牌为目标,着力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基本原则

党支部党建创新项目立项必须从实践出发,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必须贴近群众、受师生欢迎。创新项目立项遵循“体系化论证、项目化管理、具体化落实、过程化监督”的工作原则。

1.体系化论证:党支部党建创新项目立项必须经过自下而上充分论证,结合学院特点、专业特色,从实践出发,具有可实现的有效载体;

2.项目化管理:党支部党建创新项目以项目立项形式实施,采取项目化管理;

3.具体化落实:党支部党建创新项目要紧紧围绕校党委的部署要求和本单位中心工作确立主题,做到内容和形式相融合,注重实践性、可行性、创新性和实效性;

4.过程化监督:党支部党建创新项目通过立项评审、不定期调研、总结交流等措施,保证立项工作能够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三、项目申报和评审

1.立项指南:申报的项目要突出问题导向性、实践性、现实性,重点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支部建设以及党员教育管理中亟需解决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等开展立项。各党支部在申报过程中,要结合专业特色,发挥自身优势,自拟选题进行申报,立项要落在细处、落在实处。

2.申报范围:全校所有教工、学生党支部均须参与申报。可以单个党支部进行申报,也可以由几个党支部联合或师生党支部联合进行申报,鼓励跨专业联合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党支部书记。由学生担任党支部书记的支部项目申报需配有指导教师。

3.立项要求:党支部党建创新项目立项应该符合以下特征:

1)实践性:应能展现党支部和广大教工、学生党员在教学、科研、管理、学习、服务等工作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扎根基层,立职于本职工作,勇攀高峰、再立新功的精神风貌。

2)创新性:要围绕党支部党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具有观念创新、实践创新、载体创新的特点。

3)实效性:内容充实,形式新颖,载体有效,能够与校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

4)品牌性:既能代表党支部经常性活动的水平,又能体现各支部的特色,有示范作用、品牌效应和推广意义。

5)群众性:项目立项工作要立足于群众,为广大师生服务,以群众为基础开展实践活动。

4.评审程序:各党总支、应用技术学院党委所属党支部均须进行党支部党建创新项目立项。组织人事部牵头成立党建创新项目评审组,对所有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重点项目40个,每个项目资助2000元;一般项目62个,每个项目资助1000元。

四、时间安排

1.项目论证(819日至826日):各总党支、应用技术学院党委要结合专业特色,立足实际,从实践出发,指导各党支部设计论证具有操作性强、代表性广的党建项目,填写《大连海洋大学党支部党建创新项目立项申报表》。

2.项目申报(827日至831日):各总党支、应用技术学院党委对本单位各党支部项目进行审核,填写《大连海洋大学党支部党建创新项目立项汇总表》和《大连海洋大学党支部党建创新项目立项申报表》,并将汇总表和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送组织人事部,电子版发至zzb@dlou.edu.cn

3.项目审批(91日至97日):组织人事部组织专家对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认定。

4.项目实施(201698日至201778日):项目周期为1年,各党总支、应用技术学院党委要指导本单位党支部认真开展落实申报项目,严把质量关。

5.项目验收(201779日至720日):各党支部填写《大连海洋大学党支部党建创新项目立项结项审批表》,并提交结题报告、项目成果,组织人事部会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项评审、验收。

6.项目推广:对于评审出的优秀项目,学校将进行交流推广,供各党支部借鉴学习。

五、工作要求

1.各党总支、应用技术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周密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注重从实践出发,做好组织、申报工作;严格立项过程管理,创新实践载体,把开展好党支部党建创新项目立项工作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有力抓手,不断提升党支部工作水平。

2.党支部党建创新项目立项工作,将作为各党总支、应用技术学院党委党建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支部要充分利用微信、网站平台等各种载体做好宣传工作,宣传党建创新项目的重要意义、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效,切实扩大党建项目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

1.大连海洋大学党支部党建创新项目立项指南

2.大连海洋大学党支部党建创新项目立项汇总表

3.大连海洋大学党支部党建创新项目立项申报表

4.大连海洋大学党支部党建创新项目结项审批表


组织人事部          

2016819日        


附件1:大连海洋大学党支部党建创新项目立项指南.doc

附件2:大连海洋大学党支部党建创新项目立项汇总表.doc

附件3:大连海洋大学党支部党建创新项目立项申报表.doc

附件4:大连海洋大学党支部党建创新项目结项审批表.doc

 

版权所有 (C) 大连海洋大学 辽ICP备2023000500号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邮编:11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