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科研】关于申报省社科联2018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7-06-15浏览次数:159

各有关单位和教师:

现将2018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两大任务”,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四个着力”和“三个推进”中涉及全局性战略性关键性的理论和实际问题,着力体现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服务和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服务的基本要求,动员组织社科工作者开展深入研究,为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智力支持。

二、申报条件

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以下简称省社科联课题)包括:重点课题(含基地委托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侧重基础理论问题研究)。参照国家、省社科规划基金和教育部关于学科门类及学科领域的划分,此次立项课题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6个方面,共17个学科门类、31个学科领域。申报者可参考《2018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中所列选题题目,结合本人或课题组已有的研究基础和方向选题或自拟题目进行申报。为坚持问题导向,使课题研究更接地气,本届课题立项《选题指南》含有向各市市长征集的服务地方发展的题目,鼓励申报,并在立项评审中予以倾斜。

1.申报者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目标、省情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申报者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性问题和学术前沿性问题,有相关研究成果。

3.申报者及课题组成员必须具备组织或参与课题研究的能力、精力和时间,并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

4.每位申报者只可申报一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有省社科联在研课题未结项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5.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准的立项课题予以撤项处理,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并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

6.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申报者曾主持过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并已通过鉴定结项,或研究成果曾获市级以上奖项,或研究成果曾在核心期刊发表。

7.青年课题申报者可选择本学科具有前瞻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题目结合自身研究专长自拟题目。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630日后出生),优先支持35岁以下青年学者担任课题负责人。

三、课题申报

为更好地组织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的立项申报和管理等工作,从本年度起,课题立项申报工作将依托“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课题管理系统”)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

(一)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17710日前,申报者及申报单位应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上申报

1.用户注册。课题管理系统分三级用户,一级用户为省社科联;二级用户为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三级用户为课题申报者。各级用户应分别按照“二级用户使用说明书”、“三级用户使用说明书”(见附件45)进行注册。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三级用户注册的审核,无科研管理部门的申报者注册由省社科联负责审核。

2.课题申报。三级用户注册成功后,进入系统,按照系统内所列内容及要求逐项填写,填写完毕后提交申报内容并告知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二级用户对所属三级用户申报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内容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申报内容提交一级用户审核。

3.申报截止。申报截止71024时,系统自动关闭,届时将不能再进行用户注册和申报。二级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本单位申报截止时间。

(三)需提交材料

1.经推荐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的《2018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以下简称《立项申报表》见附件2)、《2018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申报条件中第6条要求的证明材料及相关前期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内部呈送或决策采纳、领导批示情况的佐证材料。以上3项提交实名纸质材料1份,《立项申报表》及佐证材料需提交电子文档实名、匿名各1份,《申报汇总表》实名1份。

2.课题立项相关申报材料均从省社科联网站通知公告栏(www.lnskl.org.cn)或到“辽宁省社科联在线群”下载,相关表格也可在系统申报后导出。需提交的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纸印制(含封皮),每个申报者的申报材料于左侧装订成1册,装订顺序按《立项申报表》、佐证材料顺序排放。请各单位报送材料时按《申报汇总表》登录顺序依次排好本单位的申报材料。

四、立项审批

1.立项数量及资助

2018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拟立项240项,其中重点课题70项(含基地委托课题),每项课题拟资助2万元;一般课题120项,每项课题拟资助1万元;青年课题50项,每项课题拟资助0.5万元。

2. 课题评审及立项

2018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立项申报结束后,省社科联组织学科评审专家组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经省社科联最终审定,批准立项课题及类别。课题批准立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3. 完成时间及管理

应用类的课题研究周期1年,即从课题立项申报之日起到下年同日期止。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完成的课题,可申请延期结项。对应用性、实践性较强的课题,鼓励研究者尽早形成阶段性成果,并及时将课题研究的相关咨询建议报送省社科联,省社科联《社科智库》内刊择优刊发。基础类课题研究周期2年,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完成的课题,可申请延期结项,报送省社科联审批。

课题结项形式和成果资助及奖励办法在课题批准立项后,省社科联将在下达立项通知文件时在《课题管理办法》中注明并由课题申报者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通知课题负责人。

五、我校申报安排:

1、请申报教师于201775日前持一份纸质申报书到科技处进行初审,初审后报送纸质版《立项申报表》二份、佐证材料一份。

2、初审后于77日前按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3、电子版《立项申报表》、电子版《汇总表》、佐证材料电子文档实名、匿名各1份发送至邮箱liuchen@dlou.edu.cn

 联系人:刘臣    电话:84763472   地址:行政办公楼409

 附件:课题指南等相关材料


版权所有 (C) 大连海洋大学 辽ICP备2023000500号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邮编:11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