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关于落实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7-06-20浏览次数:37

各学院(部):

  请根据教务处公布的“大连海洋大学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校历”和“大连海洋大学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教学任务表”中所列课程落实教学任务,并组织学生进行专业任选课的预选(英才班教学任务暂不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各班学生进行专业任选课的预选

  要求:各学院上网下载“大连海洋大学2017-2018学年第1学期专业任选课一览表”(附件3),组织学生对本班开设的专业任选课进行预选,将无人选修或选修人数不够开课标准的专业任选课,列入“专业任选课停开报告”中,学院主管教学院长(主任)签章后报教务处申请停开。

二、填报“大连海洋大学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教学任务表”

要求:各学院(部)上网下载“大连海洋大学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教学任务表”电子版(附件2),进行任务落实,主管教学院长(主任)要认真考核授课教师资格,合班课最多不超过4个自然班或120人,教学任务表A4纸横向打印汇总,主管教学院长(主任)签章后,报教务处教务科,同时,将任务落实后的任务表电子版发至jwk@dlou.edu.cn。

三、填报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教师授课进度表”

  要求:任课教师上网下载最新的“【教师用表】教师授课进度表”,A4纸打印上报。进度表填表说明详见教务处主页-办事指南-“教师授课进度表”填表说明。除实践性教学环节,其他课程原则上只能安排一名老师授课,对于需要多位教师共同承担的课程,授课教师必须在进度表的备注内填写课程学时如何分配。为了保证教学效果,稳定教学秩序,授课教师安排授课进度的时候,不要安排3节连上。

  请各位任课教师按照各门课程的教学规律和校历中各专业年级的教学进程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并做好周学时平衡工作。各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主管教学院长(主任)务必严格审核。

四、教学任务录入工作

  “教学任务表”经教务处分管处长审批后,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应在三天之内将审批后的教学任务依据 “授课进度表”录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

五、完成时间

  为保证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教学单位抓紧时间落实任务。“专业任选课停开报告”、“教学任务表”和“教师授课进度表”于6月26日之前上报。

  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务科。联系人:许桂娟;电话:84763051。

附件1:大连海洋大学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校历

附件2:大连海洋大学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教学任务表

附件3:大连海洋大学2017-2018学年第1学期专业任选课一览表

附件4:教师授课进度表

                                                                       教务处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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