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我校法学院与锦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签订实践基地协议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7-06-26浏览次数:207

622日,我校法学院(海警学院)与锦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签订实践基地协议。我校法学院、海警学院院长裴兆斌、副院长戴瑛,锦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葛立军、副局长杨松分别代表双方签订协议。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依托我校学科与人才优势,在海洋经济发展战略、海洋法律政策研究等方面将与锦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开展深入的合作关系。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加强海洋法律政策研究合作、共同加强理论与实践合作交流、加强人才培养合作、加强学生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进行合作。双方将通过合作共建,共同推进辽宁海洋事业发展。

法学院(海警学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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