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大海大教发 [2017]20号 关于2016~2017学年学籍处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7-09-11浏览次数:65

各学院、有关班级: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2016~2017学年学籍处理工作从即日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籍审核及处理办法:

(1)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必修课(含专业集中实践与创新创业教育)、选修课中的专业方向课(专业特色课)在做降级处理时计入总学分。

(2)未按培养方案进度修读而多选或少选课程时,按实际修读的课程计算。

(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已修读的课程经考核后未能获得的学分累计超过30学分者,在修业年限允许的情况下,必须降入下一级重读,否则,予以退学。

(4)学生所修课程未获得学分数累计达到60学分以上(含60学分)的,或两次降级后再次达到降级条件的,予以退学。

二、学籍处理有关工作及时间安排:

1. 为保证学籍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通知有关教师在2017年9月8日24:00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将二考成绩录入并提交完毕。

2.各学院将全部学籍异动学生名单于2017年9月14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教务科。

附件:大连海洋大学2016~2017学年学籍处理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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