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会议】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社团法人辽宁省民法学会2017年学术年会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7-09-22浏览次数:95

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

社团法人辽宁省民法学会

直线 15

2017年学术年会通知

各位理事(会员)、有关单位:

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社团法人辽宁省民法学会定于20171118日(周六)召开2017年学术年会。会议由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承办,在大连市举行。参会人员有:省法学会领导、各市法学会的代表、研究会理事、论文作者、特邀嘉宾等。

有关会务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1118日,会期一天。1117日下午1730分前报到。

需要《邀请函》的参会人员,请与会议承办单位联系或者到会时领取。

二、会议地点

大连海洋大学

住宿(报到)地点:大连和颐至格酒店(原欣半岛酒店)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浦路199

三、会议内容

(一)领导讲话。

(二)学术研讨。

四、论文要求

本次学术研讨会以中国民法总则》主题进行专题研讨。请各位作者围绕上述主题撰写论文。作者也可以根据实际工作和研究情况撰写其他方面具有理论与实践意义的论文参会。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

论文电子版(word文档)请于20171110日前发至民法学会信箱:lncivillaw@163.com。参加评奖的论文,每篇收取评审费50元,请在论文电子版发出的同时寄至: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金万红)收,邮政编码:116026

会议将组织论文评奖,获得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者,将颁发省法学会获奖证书。

提交会议的论文应当主题鲜明、条理清晰、语言流畅、层次分明、行文规范、逻辑严谨。结尾处注明作者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秘书处的联系方式为: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金万红:手机:18940891089

王文军:手机:13478415320

大连海洋大学:

朱 晖:手机:13604111780

六、会务费用

参会人员差旅费、住宿费自理。

七、其他注意事项

请适时登录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网站(网址www.lncivillaw.com)查阅具体信息。

由于酒店客房有限,务请外地或者需要住宿的与会者提前发回执或者与会务组联系确认参会事宜。如携带司机或家属参会,或需安排单间的,请务必于参会回执上注明,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民法学会信箱:lncivillaw@163.com,以便提前安排房间。

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

辽宁省民法学会

2017920








参会回执

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

本人将于20171118日参加在大连市举办的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辽宁省民法学会2017学术年会,并于11171730前报到。

特别要求:

本人联系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回执人签名:_____________

2017年 月 日

本回执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民法学会信箱:lncivillaw@163.com,或以EMS方式寄至: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金万红收。邮编:116026。注明“会议回执”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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