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关于评选大连海洋大学2018年优秀大学生党员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8-04-20浏览次数:106

各党总支、应用技术学院党委: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推进我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实施“校园先锋工程”,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党员在青年学生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现就评选我校2018年优秀大学生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与推荐范围

1.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共正式党员;

2.大连海洋大学2018年优秀大学生党员评选名额为10名;

3.各党总支(党委)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牢固,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2.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3.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参与“校园先锋工程”,在“一访二联三谈”和“亮身份、树形象、作贡献”活动中表现突出,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创新、学科竞赛、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4.顾全大局,爱护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工作,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行为、不正之风作斗争。

6.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三、评选程序与要求

1.请各党总支、应用技术学院党委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在充分考虑学历层次比例的基础上,通过党支部党员大会酝酿讨论,按照程序自下而上评选推荐,并做好公示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情况。

2.参评对象需现场进行演讲,限时3分钟,由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委会,根据候选人的事迹及演讲内容进行现场投票。现场演讲和投票环节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3.辽宁省优秀大学生党员人选将从本次获评的校优秀大学生党员中择优推荐。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

1《大连海洋大学2018年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登记表》(纸质版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电子版一份);

2)个人事迹材料(自拟题目,通讯体裁,集中反映推荐对象先进事迹的一个或几个侧面,2000字左右),200字精编个人简介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采用第三人称,以通讯报道稿的形式撰写);

3)《大连海洋大学2018年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人选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4)推荐表及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和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近期个人彩色学习生活照电子版2张(1500*1000像素以下,宽*长:240*320,图像色彩模式RGBjpg格式)。

2.报送时间

请于2018424日下班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团委(一教319室),电子版发送到hctw@dlou.edu.cn

联系人:赵小龙   联系电话:84762831

 

附件:

1.大连海洋大学2018年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名额表

2.大连海洋大学2018年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登记表

3.大连海洋大学2018年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人选汇总表

4.个人事迹材料排版要求



组织人事部

 2018420

附件1:大连海洋大学2018年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名额表.doc

附件2:大连海洋大学2018年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登记表.doc

附件3:大连海洋大学2018年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人选汇总表.doc

附件4:个人事迹材料排版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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