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会议】2018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辽宁海洋经济法治高端论坛”会议征文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8-06-15浏览次数:214

2018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辽宁海洋经济法治高端论坛”会议征文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动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团省委、省社科联的共同领导下,辽宁海洋发展法律与政策研究基地拟于20189月举办2018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学术会议“辽宁海洋经济法治高端论坛”。

本次学术会议主题为“辽宁海洋经济法治保障”。根据学术活动月《实施方案》和《征文办法》的要求,现开展征文工作。

一、征文对象、成果时间界定和征文内容

1.本次会议征文对象为省内外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青年社科成果征文面向1978630日后出生的省内青年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

2.成果为20177月至20186月期间公开或未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

3.本次会议主题紧紧围绕辽宁转身向海法律保障,聚焦在辽宁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海域使用管理立法、海洋行政执法规范化、涉外渔业管理法治化、涉渔三无船舶治理、违反海洋环境管理案件查处、涉海案件审理,以服务我省海洋经济稳定快速发展。其他紧扣论坛主题的成果亦可申报。

二、成果受理与评审

1.辽宁海洋发展法律与政策研究基地(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具体负责征文受理工作。

2.省社科联负责省级成果评审工作,采取通讯评审和集中评审两种方式进行。获奖成果评审按征集成果的30-35%比例确定。一、二、三等奖分别按5%10%15%左右比例确定。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获奖成果比例。对获奖成果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团省委、省社科联联合盖章认定,颁发获奖证书。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1.提交材料

1)成果申报表。经作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的纸质材料1份(实名1份),电子文本2份(实名、匿名各1份,不需盖章)。

2)研究成果。纸质材料1份(实名1份),电子文本2份(实名、匿名各1份),申报成果排版请参照《成果排版打印格式》。

3)中国知网筛查报告。个人提交筛查报告纸质材料1份,个人要签名,作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并盖章。重复率不超过25%

4)佐证材料。纸质材料1份(实名1份),电子文本2份(实名、匿名各1份)。申报成果如有市级以上奖励的,或地市级领导同志批示采用进入决策的,或被公开述评、转载或引用的,需附佐证材料。经作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属实后,纸质材料以复印件形式、电子文本以扫瞄或拍照的形式提交(不要用PDF格式)。

5)申报汇总表。实名1份,电子文本1份。

2.提交时间和地点

1)以上所需提交材料均可从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官方网站首页的“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lnskl.org.cn/10000/184588/201852/1525249709489.shtml)。申报材料一律使用A4纸印制,每份单独于左侧装订,切忌将不同材料装订在一起。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630日。纸质材料寄送地址为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孙岑老师收,邮编:116023,联系电话:0411-84762119;电子版材料请发送到电子邮箱:47256897@qq.com

3.成果要求

申报成果要紧扣学术活动月主题。基础研究重学术前沿和难点问题研究,力求创新理论,指导实践,应用研究重辽宁改革发展实践,要把握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突出现实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为辽宁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所有征文要符合学术规范,论文字数不超过8000字,研究报告不超过2万字。每人限报1项成果,1项成果只可向1个申报点申报。论文合作者不超过3人,研究报告不超过9人,获奖成果作者不兼得。所有申报成果凡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明,取消其参评或获奖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其他

1.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关于举办2018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的通知》(辽社科联发〔201820号)执行。

2.本通知解释权在会议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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