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开展第八批实习助理选拔工作活动,来自辽宁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以及我校等院校的40余位优秀学生参加了选拔。经过层层面试、严格筛选,我校法学院(海警学院)201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刘一祎、2018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徐畅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实习助理,实习为期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是最高法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主要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办案信息系统统一编号立案,统一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管理,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主要将审理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范围内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法学院(海警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