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共建】我校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与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协议

发布者: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9-07-07浏览次数:253

75日,我校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与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举行。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院长裴兆斌教授、副院长朱晖副教授、李雷副教授,海洋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卢政峰副教授,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范芃、甘井子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姜群及部分师生代表参加签约仪式。

裴兆斌院长向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介绍了我校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的专业设置、培养模式、师资力量、学生发展等情况并对此次合作表示了期待。双方就专业调研、实践教学等校院共建事宜达成一致。此次合作,既是响应国家号召,提升法学理论水平和司法实践水平的迫切需要,也是我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深入实践,将有利于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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