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工作】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关于开展2019级法律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工作的具体方案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9-09-02浏览次数:813

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2019年度研究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工作(以下简称“师生双选”工作),具体工作的安排如下:



    参加本次“师生双选”工作的学生范围为我校2019级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参加本次“师生双选”的指导教师范围为具有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并完成招生专业备案工作的校内和校外导师(名单如下:裴兆斌、刘海廷、刘新山、卢政峰、朱晖、朱晓丹、曲亚囡、王黎黎、蔺妍、刘中梅、赵乐天、王君、申天恩、林志伟、曹荠、车流畅、刘安宁、郭凌川、杨显滨、林俏、马宝信、米佳、王国林、徐鹏、邹涛、石化东、翟悦、陈敏、刘怡琳、费宏达、杜航、陈敬根、刘大伟、白续辉、陈朝晖、周连义、范英梅、李伟侠、王磊、姜昳芃、刘洋、彭绪梅、程佳琳、杜鹏)。

    导师简介可在学院网站师资力量版块查看(http://fxy.dlou.edu.cn/flssds/list.htm加☆的为校外兼职导师,其他为本校导师)。2019级研究生入学后,根据导师的研究方向,与拟选择的导师进行联系(每个学生可先报两个志愿),联系确认后将导师姓名报给学院。学院根据导师招生计划进行审核。确认师生关系可以成立后,每个学生填写《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表》,并由导师签署意见,经学位授权点和学院审核通过后,建立“师生关系”。

    (1)请班级负责人于9月10日17:00前汇总每个学生的导师志愿(如学生可以确定导师能够招收自己,填一个志愿即可;如导师未明确确认是否招收,可以填两个志愿以便调剂),汇总excel表体现学生姓名、专业、联系方式、志愿一导师姓名、志愿二导师姓名这些信息即可。

    (2)学院审核学生志愿,确认无误后公布《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结果汇总表》,学生根据定稿填写《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表》,联系导师签字,9月12日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交至院办。

大海大校发[2019]48号 《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学生填写).docx

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结果汇总表(班级负责人汇总初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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