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关于落实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布者: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9-12-23浏览次数:142

各学院(部):

     请根据教务处公布的“大连海洋大学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校历”和“大连海洋大学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教学任务表”中所列课程落实教学任务(英才19级任务暂不落实),并组织学生进行专业任选课、专业特色(方向)课的预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各班学生进行专业任选课、专业特色(方向)课的预选

各学院上网下载“大连海洋大学2019-2020学年第2学期专业任选课、专业特色(方向)课一览表”(附件3),组织学生对本班开设的专业任选课、专业特色(方向)课进行预选,将无人选修或选修人数不够开课标准的专业任选课和专业特色(方向)课,列入“专业任选课、专业特色(方向)课停开报告”中,学院主管教学院长(主任)签章后报教务处申请停开。注意:学院要核实学生的专业特色(方向)课修读情况,根据学生修读要求适当停开部分专业特色(方向)课,学生选定的专业特色(方向)课,视为必修课程。

二、填报“大连海洋大学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教学任务表”

各学院(部)上网下载“大连海洋大学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教学任务表”电子版(附件2),进行任务落实,主管教学院长(主任)要认真考核授课教师资格,合班课最多不超过4个自然班或120人,教学任务表A4纸横向打印汇总,主管教学院长(主任)签章后,报教务处教务科,同时,将任务落实后的任务表电子版发至jwk@dlou.edu.cn

三、填报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教师授课进度表”

    任课教师上网下载最新的“【教师用表】教师授课进度表”电子版(附件4),A4纸打印上报。进度表填表说明详见教务处主页-办事指南-“教师授课进度表”填表说明。除实践性教学环节,其他课程原则上只能安排一名老师授课,对于需要多位教师共同承担的课程,授课教师必须在进度表的备注内填写课程学时如何分配。为了保证教学效果,稳定教学秩序,授课教师安排授课进度的时候,不要安排3节连上。

请各位任课教师按照各门课程的教学规律和校历中各专业年级的教学进程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尽量减少同时开课的门数,即结束一门课程再开另外一门课,同时做好周学时平衡工作。各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主管教学院长(主任)务必严格审核。

四、填报2019-2020学年第2学期“在线开放课程使用备案表”

使用在线开放课程的任课教师上网下载最新的“在线开放课程使用备案表”电子版(附件5)A4纸打印上报。

本表报送范围主要面向下学期开设的,已使用或将使用慕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微课等网络教学模式的所有课程。原则上校级立项的微课、精品资源共享课、跨校修读学分课程均须报送使用情况。不开设使用在线开放课程无需填写。

五、完成时间

为保证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教学单位抓紧时间落实任务。“专业任选课、专业特色(方向)课停开报告”、“教学任务表” “教师授课进度表”和“在线开放课程使用备案表”于1225日之前上报。各教学单位应在1227日之前将教学任务依据 “授课进度表”录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

    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务科。联系人:刘雨竹;电话:84762790


    附件1:大连海洋大学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校历

    附件2:大连海洋大学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教学任务表

    附件3:大连海洋大学2019-2020学年第2学期专业任选课、专业特色(方向)课一览表

    附件4:教师授课进度表

    附件5:在线开放课程使用备案表

附件1. 2019-2020-2校历.xls附件2:2019-2020-2jxrwb.xls附件3:2019-2020-2rxkjxrwb.xlsx附件4:教师授课进度表.doc附件5:在线开放课程使用备案表.docx


 

                                          教务处

                                                              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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