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进一步修改完善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0-03-11浏览次数:891

各单位、各部门:

科学制定工作计划是顺利推进工作的基础。为圆满完成“十三五”期间工作任务,为今后一段时期发展打好基础,请各单位、各部门对去年底上报的年度工作计划进行修改完善,具体要求如下。

一、修改原则

1.坚持绩效导向。要对照《辽宁省普通高校绩效管理考核指标》,根据本单位、本部门业务范围和实际,提出相应指标的预期完成情况。

2.强化指标量化。要减少“进一步增强”“进一步提高”之类的泛泛表述,要尽可能将指标量化。

3.结合最新要求。要认真学习研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重点工作和最新要求,结合实际将其补充到工作计划中。

4.突出党建引领。要突出党建工作对业务工作的引领作用,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充分融合,相互促进、相互提升。

二、框架结构

将年度工作分为以下四类:

1.基础性工作,主要指业务范围内的常规性、日常性的工作等。

2.重点工作,主要指结合上级要求和学校发展需要,在本年度要着力推进的工作。

3.应急性工作,主要指为应对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突发情况做准备的工作。

4.前瞻性工作,主要指为提升工作水平,为今后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工作等。

三、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各部门将补充完善的年度工作计划电子版314日前报学校办公室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建庭

邮箱:zhujianting@dlou.edu.cn

学校办公室

20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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