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关于开展2020级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0-09-14浏览次数:695

各有关学院: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2020年度研究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工作(以下简称“师生双选”工作),具体工作的安排如下:

一、工作依据和范围

1.本次“师生双选”工作依据《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暂行办法》(大海大校发[2020]46号)(附件1)的相关要求进行。

2.参加本次“师生双选”工作的学生范围为我校2020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参加本次“师生双选”的指导教师范围为具有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并完成招生专业备案工作的校内和校外导师。

3.本次“师生双选”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学院审核指导教师上报的招生计划,并完成公示后备案(920日前完成公示)。第二阶段,2020级研究生根据导师的招生计划选择导师,建立“师生关系”(929日前完成)。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双选工作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第一阶段

第一步:指导教师根据备案的招生学科(领域),填写《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2020年招生计划表》(附件2)。

计划在“水产、海洋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学”四个学科招收研究生的校内导师,需提供导师本人截止到20189月的在账经费财务系统截图(学校财务系统——个人项目——个人项目余额,日期选择20189月)及20189月后新增入账经费财务系统截图。

计划招收其他学科(或领域)研究生的校内导师,须提供导师本人截止至20209月学校财务系统在账科研经费余额(财务系统截图等),对于没有科研经费的导师,须提交由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并签字盖章的拟招研究生选题报告。上述经费证明材料均需导师本人签字。

注:超额招生的导师请附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参照“双选文件”第二章,写明满足的具体条件)(纸质版、PDF扫描件)。

第二步: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接收和汇总申请材料,并对本学院导师的招生计划进行审核。

师生双选工作材料审核由各学院负责实施完成,需满足本学院一级学科(领域)导师招生计划总数需大于等于该一级学科(领域)2020级研究生数。本次“师生双选”工作中对导师的培养条件、年龄和招生人数的要求依照附件1执行,其中“水产、海洋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学”四个学科招收研究生的导师,2020年额定招生在账经费公式=20189月“在账经费余额”+20189月后“新增入账经费”-“在读研究生数*每生科研经费要求条件。每生科研经费要求见附件1中第四条要求。

第三步:各学院应于918日前完成审核,并将审核后的导师招生计划材料在所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第四步:各学院将师生双选第一阶段相关材料上报至研究生院备案。各学院于921日上午11点前报送“师生双选”第一阶段工作材料,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2020年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计划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excel电子版和PDF扫描件。

2)《学院2020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计划审核工作报告》(附件4纸质版上报至研究生院备案。若有超额情况报告,同时上报。

3)学院网站公示截图纸质版。

导师个人申报材料、经费证明等材料,作为研究生培养过程档案,由本学院进行存档备查。

(二)第二阶段

第一步:2020级研究生入学后,根据导师的招生计划填写《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表》(附件5),并由导师签署意见。

第二步: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接收和汇总申请材料,并做好双选审核。《双向选择表》需经各学院按本年度导师招生计划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建立“师生关系”。

第三步:各学院将师生双选情况公布到各学院网站上,并将相关第二阶段相关材料上报至研究生院备案。各学院于929上午10:00前报送“师生双选”第二阶段工作材料,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结果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Excel版和PDF扫描件)。

22020年度“师生双选”工作报告纸质版

每个学生与导师的双选表等其他材料,作为研究生培养过程档案,由本学院进行存档备查。

三、注意事项

1.导师名单可在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gs.dlou.edu.cn/ds.asp“导师信息”中查询,参加本次“师生双选”的导师须严格按照“导师信息”中备案的招生学科(领域)填报招生计划。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校外实践指导教师由研究生所在学位授权点和学院统筹安排,实践指导教师应由我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并有条件指导研究生在联合培养基地开展专业实践。

3.校外实践指导教师需填写《大连海洋大学校外实践指导教师备案表》(附件7),由学院审核并备案留存;每位实践指导教师指导的研究生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

4.“师生双选”工作中的特殊情况,由相关学院负责形成书面报告并签署意见后报送研究生学院。

5.导师须保证所填报信息及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申报材料与事实不符,取消当事人2020年的双向选择资格。

 附件1-双选文件.docx附件2-导师招生计划表.docx附件3-导师招生汇总表.xlsx附件4 2020年导师招生计划审核报告.docx附件5-双选表.docx附件6-双选汇总表.xls附件7 校外实践指导教师备案表.docx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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