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喜报】我校法学专业(海洋法学)获批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

发布者: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0-10-26浏览次数:207

辽宁省教育厅根据《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办学加强校际合作 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辽教发〔20204号)的相关意见,确定并批准了792项校际合作项目为2020年“教育厅长突破项目”立项项目。我校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申报的“本科生联合培养项目”法学(海洋法学)及多项参与项目于2020930日成功获批。

我校牵头的“本科生联合培养项目”合作学校有: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大连民族大学、渤海大学、辽宁科技大学、辽宁警察学院、大连大学、大连医科大学项目负责人为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院长裴兆斌教授。

同时参与的项目有:大连海事大学牵头的本科生联合培养项目、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校地校企研究院项目。辽宁大学牵头的本科生联合培养项目、校地校企研究院项目

我校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将以此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其他院校合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

一、本科生联合培养

高校代码

申报高校名称

项目类型

合作学校

联合培养专业

项目负责人

10158

大连海洋大学

本科生联合培养

1.大连海事大学
2.
辽宁大学

3.
东北财经大学

4.
辽宁师范大学

5.
大连民族大学

6.
渤海大学

7.
辽宁科技大学

8.
辽宁警察学院

9.
大连大学

10.
大连医科大学

法学(海洋法)

裴兆斌

10140

辽宁大学

本科生联合培养

1.大连海事大学
2.
沈阳师范大学

3.
辽宁师范大学

4.
沈阳工业大学

5.
东北财经大学

6.
大连海洋大学

7.
辽宁科技大学

8.
渤海大学

法学

杨松

10151

大连海事大学

本科生联合培养

1.大连海洋大学
2.
大连民族大学

3.
渤海大学

法学

李志文

二、研究生联合培养

高校代码

申报高校名称

项目类型

合作学校

联合培养专业

项目负责人

10151

大连海事大学

联合培养

辽宁师范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洋大学

法学

 

韩立新

三、校地校企研究院项目

申报高校名称

项目名称

合作学校或企业

项目

负责人

大连海事大学

人工智能法学校地校企研究院

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洋大学、渤海大学、江苏物润船联网络公司等

初北平

辽宁大学

东北法治振兴协同创新研究院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辽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司法厅、大连海事大学等

杨松

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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