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关于评选2017届优秀毕业生党员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7-04-26浏览次数:62

各党总支、应用技术学院党委:

为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推进我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学生党建工作,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党员在青年学生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现就评选我校2017届优秀毕业生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与推荐范围

1.全校2017届优秀毕业生党员评选名额为15名;

2.各党总支(党委)推荐名额见附件1

3.评选推荐对象为2017届毕业生正式党员。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牢固,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2.坚持以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3.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创新、学科竞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4.顾全大局,爱护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工作,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行为、不正之风作斗争。

6.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三、评选程序与要求

1.请各党总支、应用技术学院党委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在党支部党员大会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按照程序自下而上评选推荐,并做好公示工作;

2.在推荐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学生学历层次的比例情况;

3.辽宁省2017届优秀毕业生党员人选将从本次获评的校优秀毕业生党员中择优推荐。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

1《大连海洋大学2017届优秀毕业生党员推荐登记表》(纸质版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电子版一份);

2)个人事迹材料(第三人称撰写,2000字以内,电子版一份);

3)《大连海洋大学2017届优秀毕业生党员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版一份)。

2.报送时间:

请于20175816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组织人事部(行政楼405室),电子版发送至zzb@dlou.edu.cn

联 系 人:柳彦姝   联系电话:84762635

 

附件:

1.大连海洋大学2017届优秀毕业生党员推荐名额表

2.大连海洋大学2017届优秀毕业生党员推荐登记表

3.大连海洋大学2017届优秀毕业生党员推荐人选汇总表

4.个人事迹材料排版要求



组织人事部

2017419


附件1:大连海洋大学2017届优秀毕业生党员推荐名额表.doc

附件2:大连海洋大学2017届优秀毕业生党员推荐登记表.doc

附件3:大连海洋大学2017届优秀毕业生党员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附件4:个人事迹材料排版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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