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关于2015届毕业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5-05-26浏览次数:69

 

转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关于2015届毕业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规范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确保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2015届毕业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我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为优秀或答辩前各项累计成绩达对应总分值的90%以上者,都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程序
  1.学院评审
  在学生自荐、指导教师推荐的基础上,由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组织评优答辩,并择优向学校推荐。
  评优答辩专家组应由至少7人组成,其中设主任1人、秘书1人。答辩专家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每个学生报告和答辩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答辩专家质疑时间不少于15分钟,所提问题不少于5个。
  评优答辩专家组按照《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给出学生的答辩成绩后,再按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质量标准给出评优答辩成绩。
  各学院最终推荐名额不超过本学院当年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总数的5%,具体名额见附件1。评选要按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本着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2.学校审核
  学校对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审核后,报分管教学工作校长批准。
  三、评审标准

    

    四、材料报送
  1.报送的材料
  (1)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材料,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书及图纸/论文正文、文献综述、外文翻译、选题报告、任务书、开题报告、工作记载簿、评分表、答辩记录等,以及正文部分的电子文档。
  (2)《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3)《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分表》
  (4)《大连海洋大学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一览表》
  2.报送要求
  每个被推荐学生材料装在一个档案袋里,并在档案袋上注明材料内容,《推荐表》、《评分表》和《一览表》需签字、盖章后提交。《推荐表》、《评分表》、《一览表》和毕业论文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zlpjk@dlou.edu.cn,截止日期:6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学生或学院未按时完成或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推荐、报送的被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五、奖励
  评选出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并由学校颁发“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荣誉证书。
  六、其它
  为便于开展毕业答辩督导工作,请各学院在5月29日前将答辩安排表(含评优答辩安排表)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办法》的参评范围、评选程序、评审标准等要求进行,按时报送材料。
  联系人:曲学智 何杨 电话:2251 地点:行政楼4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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