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关于组织2014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5-11-12浏览次数:86

各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及学校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14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检查范围
    1.2014年度省级教改一般项目22项(附件1);
    2.2014年度校级教改项目79项(附件2)。
二、检查内容
    中期检查工作根据各项目的《立项任务书》逐一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项目已开展的主要研究活动、初步形成的重要观点、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研究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阶段研究计划等。
三、提交材料
    1.项目主持人需提交教改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两份(《2014年度省级教改一般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3,《2014年度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4),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jxyj@dlou.edu.cn(邮件名称:省级教改项目/校级教改项目+项目主持人姓名)。同时提交课题阶段性成果证明材料,相应的支撑材料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2.以上纸质材料请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于11月23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中心(行政楼204A房间)。
四、检查方式及相关要求
    1.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并给出相应的检查结论,包括“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中期检查项目结果将在学校校园网主页进行公示。
    2.对没有按时提交《中期检查表》或无故不接受中期检查的项目,视为不能按时完成研究计划,将取消项目立项并收回资助经费。
    3.项目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组成员,如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加研究者,项目主持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变更申请,申请由所在学院(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
    4.对于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限期整改,项目主持人暂停教研相关项目立项资格一年。
请各相关单位与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联系人:纪常鲲,联系电话:84762506。

法学院/海警学院要求:请各位老师在11月22日下班前将相应材料交至院办,由学院统一报送。

附件:

1.2014年度省级教改一般项目一览表

2.2014年度校级教改项目一览表

3.2014年度省级教改一般项目中期检查表

4.2014年度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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