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关于开展2015年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5-12-04浏览次数:71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和《大连海洋大学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实施方案》(大海大教发[2014]19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我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为重点,以课程资源系统、丰富和适合网络传播为基本要求,经过建设,形成我校多层次、多类型的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享体系,促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教学内容更新和教学方法改革,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

二、建设要求

1.内容要求

课程网上资源应能够涵盖课程相应领域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内容,具有基础性、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适应性和针对性等特征,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规定,适合混合学习。

2.课程负责人及团队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该门(类)课程相关教学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同时,还要组建一支包括专业教师、教育技术骨干在内的结构合理、高水平的教学团队。

3.资源要求

申报的课程需提交课程基本资源和拓展资源。课程基本资源应系统、完整,能反映本课程教学理念、教学思想、教学设计、课程资源配置和应用,充分反映课程改革成果,展现课程团队教学风采。课程拓展资源能充分反映本课程教学特点、建设优势和特色,具有通用性、易用性、交互性、科学性和可扩展性。视频文件要求影音清晰,播放流畅。存储格式为flv,帧尺寸720×576,帧数为25帧,文件大小在50M以下。

4.知识产权及管理要求

本次申报的精品资源共享课属于教师职务作品。凡申报的课程资源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等问题。建设团队在享有“大连海洋大学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称号及经费补贴的同时,应根据有关协议独家许可我校精品开放课程共享系统通过互联网免费传播课程资源,并拒绝任何单位及个人以“大连海洋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名义商业使用。

三、项目申报

1.各教学单位组织每个专业至少申报1门课程。

2.申报的课程应完成课程的基本资源建设,并制定科学的拓展资源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

3.项目负责人须填写《2015年精品资源共享课项目申报立项书》(附件1)、报送课程的全部资源的20%和20分钟左右的教学录像(建议录像内容为能够充分体现本门课程特色的教学过程)至所在单位。

4.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评审工作。根据项目负责人及其教学团队水平、课程建设项目现状、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等情况,向学校择优推荐,并填写《2015年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表》(附件2),将推荐项目的相关材料一并报教务处。

四、项目管理

1.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课程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2.该类课程项目等同于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学校将按照相应的管理办法对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

3.课程建设时间自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

4.学校对立项课程给予3万元的经费资助。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将《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申报立项书》(一式三份)、相关教学资源和教学录像视频文件(一份),于12月30日17:00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研中心(行政楼204A房间),电子版(不含视频)发送至jxyj@dlo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纪常鲲,联系电话:84762506。

 

附件:

1.2015年精品资源共享课项目申报立项书

2.2015年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法学院工作安排:

请各专业于12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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