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关于做好研究生2016年元旦、寒假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5-12-25浏览次数:52

2015级法律硕士研究生:
    根据学校总体部署,现将研究生2016年元旦、寒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元旦放假时间
    2016 年1 月1 日(星期五)至1 月3 日(星期日)放假。
    2、学生寒假放假时间
    2016 年1 月15 日(星期五)至2 月26 日(星期五)放假。2 月27 日(星期六)18:00 前返校报到注册。2 月29 日(星期一)上课。
二、值班工作
    元旦放假期间,学院将组织老师安排值班;寒假期间,学院要指定具体的老师和学生负责假期安全教育工作。
    学院要加强在校学生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在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学生在元旦放假期间如有回家、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离开学校情况,学生应征得家长同意,并向所在学院请假,值班人员负责做好登记。放假期间,研究生管理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
三、假期留校工作
    1、留校时间安排
    2016年2月5日(阴历二十七)- 2月18日(初十)期间,物业工作人员休假,公寓封楼,不允许在校。
    公寓封楼时间:2月5日8:00;公寓开门时间:2月18日8:00。其余假期时间可申请留校。
    2、留校手续办理
    寒假原则上要求学生不留校,因特殊原因申请留校的学生,需填写《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寒(暑)假留校审批表》(附件1),到学院履行审批手续。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留校审批及登记备案工作,务必于2015年12月30日前,完成留校审批登记工作,将《2016年寒假学院留校学生名单》报送研究生学院。(电子、纸质),研究生学院将汇总留校名单备案并报送大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
    获批留校的学生,持本人学生证、一张二寸照片及50元钱到公寓物业办理留校手续。物业受理时间:2016年1月13日8:00-15:00;地点:物业办公室(六公寓南侧)。
3、留校学生教育管理
    本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相关学院及相关人员要采取各种形式做好留校学生寒假的教育管理工作,要指定学生临时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并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学生的假期安全。
四、假期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在寒假前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导师及学生的安全教育,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要注明时间、地点、参加人,参加人要签字表明对相关内容知情。
    教育内容包括:要通知家人放假、开学时间;严格按照返校时间返校,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含毕业生);不许私自外出参加各种团体活动,不允许到人员密集危险的地方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和活动;旅途中要提高安全、卫生意识,严格遵守时刻保持警惕,防止盗窃、抢劫、诈骗、交通意外等恶性事件发生等。恶劣天气、取暖要注意安全;假期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其他应该注意的问题。
    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许从事与留校申请内容不符的活动,不许留宿他人,注意宿舍安全等应该注意的问题。
五、返校注册及宿舍卫生清扫、检查工作安排
    1、返校注册
    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学生返校注册工作。注册时,学生需持本人学生证到所在学院填写《返校注册签到表》(附件4),学院核实学生交费情况后,在学生证件上加盖注册专用章。针对各种原因不在校学生,学院需采取传真、邮件等方式进行登记。
    因各种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返校的学生,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要补办),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特殊原因未及时返校者,按学校规定处理。一个月内无故未进行注册者,依据相关规定按自动退学处理。
2、宿舍卫生清扫及检查
    开学初各学院要统一组织学生做好卫生清扫工作,并组织自查。研究生学院会同公寓办将于2月28日下午3:00对全校宿舍卫生清扫工作进行检查,对于卫生不合格寝室进行通报批评。
六、具体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根据通知内容,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寒假前及寒假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工作,同时做好相关记录记载。
    2、寒假期间各学院工作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留校学生的学院,要认真做好留校学生工作。
    3、按规定时间报送下列材料:
    (1)元旦值班安排,报送时间:2015年12月30日前;
    (2)假期留校管理老师和学生负责人名单(附件2),报送时间:2015年12月30日前;
    (3)2016年寒假留校学生名单(附件3),报送时间:2015年12月30日前;
    (4)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返校注册情况统计表(附件4),报送时间:2016年2月27日晚6:30和2月29日早9:00。
联系人:李枫;联系电话:84763630;邮箱:yjs@dlou.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学院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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