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大连海洋大学社科联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6-03-01浏览次数:164

各有关单位:
    为了支持学校社科工作者开展科学研究,培育优秀课题申报省社科联与高校社科联联合课题,推动学校人文社科工作发展,我校社科联将开展校内课题立项工作,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社科工作者积极踊跃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整合社科人才资源,充分发挥高校智库作用。立足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提供针对性强、应用性强、独创性强、时效性强的研究成果。围绕多学科、多领域的课题研究,培养造就一批品德高尚、学术精湛的社科人才,使社科工作者成为服务社会,繁荣学术的骨干力量。
二、申报要求
1、学科划分
    参照国家、省社科规划基金和教育部关于学科门类及学科领域的划分,课题分17个学科门类、31个学科领域,即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含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党史·党建,哲学(含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技术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经济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国际问题研究,历史学(含历史学、考古学),文学(含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艺术学),管理学(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教育学,心理学,新兴交叉学科。
2、选题范围
    申报者可参考当年辽宁省社科联立项课题指南中所列选题题目的领域、方向和范围,结合本人或课题组已有研究基础和方向,选题或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3、申报者条件:
(1)全校在职的教学、科研、管理人员均可申报,要求能够完成一个研究周期。
(2)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性问题和学术前沿性问题,有相关研究成果。
(3)每位申报者只可申报一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
(4)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准的立项课题予以撤项处理,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并向其工作部门反馈情况。
三、立项审批
    1、课题申报后,校社科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2、评选出的校社科联课题将统一报送至省社科联,省社科联组织专家评审,从中评选出省社科联与高校社科联联合课题,按照辽宁省社科联课题管理。
四、成果要求
    1、课题研究成果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结项,并以此作为结项评审、评优的重要依据:
    重点课题:在省级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
    一般课题:在省级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
    2、立项课题研究成果原则上在一年内完成,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完成的课题,可申请延期1年,报送校社科联审批,如延期1年后仍不能结项,则予以撤项处理。
五、申报安排
    1、申报时间:2016年3月30日-31日,逾期不予受理。
    2、需提交材料:
    (1)《2016年度大连海洋大学社科联立项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实名、匿名各1份,附实名、匿名电子文档);
    (2)《2016年度大连海洋大学社科联立项课题汇总表》(电子文档)。
联 系 人:刘  臣
地    址:行政办公楼409室
电    话:84763472
电子信箱:liuchen@dlou.edu.cn
 

 附件1:2016年度大连海洋大学社科联立项课题申报表.doc  附件2:2016年度大连海洋大学社科联立项课题汇总表.xls  附件3:2016年度辽宁省社科联立项课题选题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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