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大海大研发[2016]6号关于做好2015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6-04-07浏览次数:70

各有关学院、研究生导师、2015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规定(试行)》(附件1)要求,现启动2015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请各有关学院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安排,有效落实。

一、专业实践工作安排

1. 明确专业实践内容、地点、时间安排,并填写《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情况汇总表》(附件2),本学期课程结束后安排有关研究生进入实践基地;

2. 专业实践开始前,各相关学院应做好专业实践前的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明确专业实践的考核要求;

3. 专业实践期间不在学校住宿的研究生,须办理校外住宿手续;

4. 专业实践期间学院和导师必须与校外指导教师建立经常性联系,交接专业实践内容和要求,并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和实践情况。

5. 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填写《大连海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及考核评价表》(附件3);学院专业实践考核小组负责对研究生实践效果进行评价及考核,并填写《大连海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评分表》附件(4)。

为保证毕业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学位时间要求,各学院可于20173月底前完成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考核。

二、材料报送要求

1.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学院留存一份,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备案一份,于2016420日前报送;

2. 《大连海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及考核评价表》(附件3)和《大连海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评分表》附件(4)各一式四份(学院、导师、研究生各执一份,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备案一份),20174月底报送。

三、工作要求

1.相关学院分管领导、学科负责人应定期到研究生实践基地进行实地检查,和实践基地领导专家共同分析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优化组织管理,提升实践效果。

2.各专业领域在组织本次专业实践中,应总结以往成功经验,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特别要重视细化专业实践的过程管理,不断提升专业实践质量。

3.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工作原则上要在校(院)级实践基地完成,校内和校外导师共同监督实践过程和结果,在整个实习期间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附件大连海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规定

附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情况汇总表

附件大连海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及考核评价表(见附件《规定》)

附件大连海洋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评分表(见附件1《规定》)




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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