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人才】转发关于组织推荐第十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6-05-12浏览次数:62

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基层科协:根据省科协和省人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十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辽科协发[2016]3号)的要求,现组织推荐大连地区第十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大连地区的组织推荐工作由市科协牵头,会同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二、申报单位必须是一级法人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三、大连地区的总推荐名额为14名,其中在基层和企业一线工作的人选不少于50%。四、两院院士、现职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及获得往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不再参与评选。五、请各推荐单位仔细阅读省文件(辽科协发[2016]3号,详见附件),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具体要求申报的文件材料:①纸质版《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一式两份,电子版两份(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②被推荐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一份、PDF版(做成一个文件,不大于10M)一份;③第十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简表电子版一份。六、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17日。联系人:韩蕾

联系电话:84763472


关于开展第十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


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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