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关于审核学生选课学分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6-10-11浏览次数:29

各学院、相关学生: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选课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大连海洋大学生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教务处对学生选课情况进行审核,发现有部分学生选课总学分(包括重修课程、公共选修课、专业任选课)超过规定学分,鉴于此种情况,需要重新审核学生所选课程的学分情况,若学生课程学分超过35学分,退选超出学分的课程部分,以保证选课学分的要求。

    请学院通知到相关学生并组织学生重新填写选课申请表,退选部分课程(包括重修),退选的重修课程要做标注,课程名称后面写上“退选重修”。学生应及时到学院办理退课手续,各学院收齐选课申请表统一报送到教务科,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4日,教务处将根据学院上交的选课申请表进行退课,逾期不办理者,将随机删除其超前选课的课程和重修课程,造成的后果,学生自行负责。

  

  

                                   教务处

                                2016年10月11日

 

版权所有 (C) 大连海洋大学 辽ICP备2023000500号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邮编:11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