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校级测试工作具体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6-10-25浏览次数:35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普通高校新职工岗前培训计划及《大连海洋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为参加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做准备,学校于96日下发了《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校级测试工作的通知》,根据考核要求,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10298:30

地点:獐子岛教学楼(详见附件1

二、具体要求

1.考核分教案撰写和说课两部分内容。其中教案撰写占总成绩的20%,说课占总成绩的80%

2.参加考核人员需写三份不同内容的教案(标明序号),并于102711:00前交至组织人事部师资科(行政办公楼404房间)。附件2:教案模板.doc

3.参加考核人员请于10298:15到达獐子岛教学楼207备考,根据分组情况按顺序进行说课。评委从上交的三份教案中抽选出一份,由参加考核人员进行说课,说课时间约15分钟,每人说课结束后,评委会根据说课情况进行提问。

联 系 人:曹董玲  季  奎

联系电话:8476351784762629

 

附件: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校级测试人员名单及分组情况

2.教案模板



组织人事部

20161025

附件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校级测试人员名单及分组情况.xls

附件2:教案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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