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大海大教发 [2016] 37号 关于编制201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6-11-16浏览次数:35

各院(部)、处(办)、馆: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培养方案、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组织课程教学、选编教材、开展课程建设以及教育部审核评估的重要依据。为确保201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有效落实,加强课程规范化建设,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启动新版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和编写内容

1.2016版各专业培养方案中开设的所有课程都应制定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以及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实践教学环节等。

2.课程名称相同,但教学内容、学时、学分不同的课程要分别制订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

3.教学大纲的编写应包括本课程的性质、教学目的与任务、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课程教学对学生知识和能力培养的要求、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关系、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学时分配、成绩考核与评定方式以及必要的说明等分项内容。

4.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的编写格式请参考附件。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的编写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格式要符合学校统一要求。

二、编制原则

以更新教育理念为先导,以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为目标,以课程内容改革和课程开发为重点,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促进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深化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准确把握课程定位,科学确定课程目标,整体优化教学内容,系统规范教学实施,充分发挥课程教学对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支撑作用。编制教学大纲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目标和要求。遵循“方案管大纲、大纲合方案”的教学管理原则。要符合该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体现人才培养理念和培养目标,服从课程体系结构与培养方案的整体要求,保证教学大纲与人才培养方案的一致性。

2.注重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从课程教学全局出发,要明确课程内容的整体性和差异性,满足培养方案的整体优化需要,处理好先修课程与后续课程的衔接与配合,既要防止遗漏,又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

3.突出学科专业特色,注重教学内容的改革创新。在注重教学内容系统性、完整性的同时,要充分吸纳学科的前沿知识、最新成果以及本专业教研教改成果,以学生发展需求为导向,结合学科专业特色,与时俱进,对教学内容进行更新和改革,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4.注重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创新。尊重和发展学生的主体意识, 加强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应用,鼓励创建和应用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注重提高学生对知识的应用能力,改革考试和成绩评定方法。

5.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统筹安排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课外自学等内容,实现课程教学的优化设计。充分利用现有实验设备条件,开发新的实验项目,提高综合设计型、研究创新型实验比例,强化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培养。

6.注重优秀教材和参考资料的选用。要优先选用国家优秀教材、规划教材、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或高水平的自编教材;为学生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指定有效的文献资料;实验教材配套齐全,满足教学需要。

三、具体安排

1.组织动员阶段: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17日。各单位、各部门部署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研究确定每门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简介的编写小组,原则上每门课程要组织2~3人以上的大纲编写小组。

2.编写阶段: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2月6日。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小组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完成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的编写工作。

3.审定阶段:2016年12月7日至2016年12月15日。各单位、各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进一步修改后定稿。

4.材料报送阶段: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应按照专业培养方案所列课程的先后顺序汇编成册。请各开课单位于2016年12月21日前将审定完成的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分别装订成册统一报送,包括《课程简介》《理论课程教学大纲》《实践课程教学大纲》(含《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实习实训教学大纲》《课程设计教学大纲、《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创新创业实践大纲》),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汇编材料封皮及目录样式详见附件2。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中心(行政楼204A房间),电子版发送至jxyj@dlou.edu.cn。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的组织、编写及审定工作。

1.要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发挥教学团队、教研室在教学大纲修订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研讨活动。

2.要根据课程性质和特点,组建课程组,确定课程负责人,并确定每门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的撰写人及审核人。

3.要遵循人才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做好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的审定工作,并按时上报所有材料。

联系人:纪常鲲; 联系电话:84762506。

附件:

1.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格式参考

2.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封皮及目录样式

  

                                  教务处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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