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关于落实2016-2017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6-12-15浏览次数:63

各相关学院、硕士点:
请根据“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校历”(教务处公布)和“2016-2017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表”中所列课程落实教学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2016-2017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表”
请根据2016-2017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表(附件1)落实教学任务,A4纸横向打印汇总,分管院长签章后,报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教学管理科,同时,将落实后的任务表电子版发至lijingru@dlou.edu.cn
二、填报“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进度表”
任课教师上网下载《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进度表》(附件2,亦可从研究生学院下载中心下载),与教学任务表一同上报。
三、注意事项
1. 选课人数为4-10人课程的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上课时间地点初步安排随教学任务一同上报,如无特殊情况,应于5月1日前结课;
2. 课程的实验学时应填报明确、且标明地点;多名教师承担同一门课程的,须在教学进度表下方标明每位任课教师担任的学时。
3. 教学任务表和教学进度表于12月22日前上报至学科研究生管理处教学管理科。
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
                            2015年12月15日

 

版权所有 (C) 大连海洋大学 辽ICP备2023000500号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邮编:11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