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大连海洋大学2017年6月法律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7-03-02浏览次数:68

 

截止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备注

33

导师指导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及修订

研究生指导教师

学生务必在33日前将论文发给指导老师

310

提交拟申请毕业的研究生名单、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校内评阅环节

学位授权点

导师于此日前与学生沟通完成论文修改,学院公布拟申请毕业研究生名单

315

预答辩(13名学生分三组进行)

学位授权点

详细见后续通知,指导老师回避自己的学生所在的答辩组,预答辩分组安排及校内答辩专家与正式答辩完全一致

317

预答辩后再次提交修改版论文,学院汇总后提交相关材料到研究生学院备案

研究生指导教师

详细见后续通知,指导老师与学生根据预答辩意见进一步修改论文

328

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反馈、复检

研究生学院、学位授权点

详细见通知,此次检测为正式检测,结果不可更改,学生务必在之前自行进行检测

331

抽取参加学位论文盲审的学生名单,学院提交“盲审”论文及相关材料

研究生学院、学位授权点

详细见通知,要求获得国奖、优秀荣誉称号、有处分、换题的学生务必参加盲审,其他学生按20%比例抽取。

47

盲审”论文送审

研究生学院

510

盲审论文初次送审结果反馈

研究生学院、学位授权点

510

各学院完成除“盲审”论文外的研究生论文送审工作

学位授权点

详细见通知

519

拟申请学位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审查及材料上报工作

学位授权点

详细见通知

525

盲审学位论文二次送审结果反馈

研究生学院、学位授权点

524-64

正式答辩

学位授权点

具体时间见后续通知

65

各学院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提交建议授予学位学生名单

学位授权点

详细见通知

65

各学院提交申请校优学位论文材料

学位授权点

详细见通知

612

上报核实无误的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至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学院将拟授予学位研究生名单反馈给各二级学院

研究生学院、学位授权点

详细见通知

612

研究生完成网上毕业注册,各学院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网上公开材料

研究生学院、学位授权点

详细见通知

622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77

硕士学位申请材料核对、归档

研究生学院、学位授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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