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关于开展研究生在线课程建设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7-05-27浏览次数:108

各有关学院、研究生任课教师:
为提高研究生学习效率,丰富研究生课程授课方式,加强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与管理,根据《2017年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工程》对于课程建设的相关要求,依托学校的泛雅网络教学平台,决定启动研究生在线课程建设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建设内容和原则
1. 通过在线课程的建设,能够使研究生充分掌握所学课程的相关内容,满足研究生自主学习的需要。
2. 本次在线课程建设的范围包括近三年开设的各类研究生课程及今后2年内计划开设的各类研究生课程。
3. 根据《2017年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工程》的有关要求,615日前完成课程建设项目备案并启动在线课程建设的课程,可于11月份参加项目验收,学校将根据在线课程建设的成果进行经费资助。
4. 鼓励任课教师同时进行多门课程的项目备案和在线课程建设工作,在线课程建设项目的备案和结题不受限项,可以一人多项。
5. 2019年开始,所有计划新开设课程须完成在线课程建设后才能正式开课。
二、建课方式及方法
1、登录泛雅平台(学校主页公共服务教学资源泛雅网络教学平台)
系统登录:账号为授课教师本人的本科教务管理系统账号,初始密码为123456,应根据提示修改密码。
2、创建课程
登录后,点击左侧“课堂”菜单,在“我教的课”模块开始创建课程,课程名称必须与培养方案一致。按照课程模块添加教学资源。教师可通过平台首页通知公告中的“如何快速建立网络课程”学习建课方法。
3、课程公布
课程建设完成后,教师可通过点击泛雅网络教学平台首页面上方导航栏“课程中心”,然后搜索所建课程的课程名称,即可查看。所建设课程经研究生学院审核完毕后,将统一发布。
三、建设要求
1、教师应根据平台提示建设课程、添加教学资源,其中必须具备的教学材料包括程教学大纲、教案或PPT或讲义、教材或参考书目、两套模拟试题,其他教学材料如教学案例、前沿讲座提要、教学视频等教师可根据情况添加。所建课程应页面直观、方便检索学习。
2、课程材料应整齐、规范。
排版要求如下:
1)教学大纲,以2015版教学大纲为准,无教学大纲的,根据2015版教学大纲格式编写后上传;
2)其余材料(PPT除外),按以下格式上传:
标题:宋体加粗,三号,1.5倍行距;
正文:宋体,小四,1.5倍行距。
3、一门课程由多名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多名教师共同负责在线课程建设,
课程责任教师负责在线课程维护与管理。
4、研究生学院将在本学期末,对在线课程的建设情况进行审核并通报结果。
四、课程管理与注意事项
1、课程建设与教学管理由任课教师负责。
2、研究生学院将对课程建设进行在线审核,公布课程建设情况,并对课程建设提出修改建议。
3、如教师在建课过程中出现疑问,可联系教学质量与保障处,也可加入QQ528419093,进行在线咨询。
联系人: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李静茹,84763496
教学质量与保障处:周纯玉,84762215
研究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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