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由我校法学院承担的《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行政处罚规定》立法项目专家论证会在北京召开,我校法学院院长裴兆斌及课题组成员一行应邀参加会议。会议由国家海洋局大洋事务管理局胡学东书记主持,全国人大环资委、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农林司、上海交通大学、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辽宁大学、中国大洋协会等30名专家参加了论证会。
裴兆斌院长就《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行政处罚规定》课题进展情况及相关条文立法进行汇报,与会专家就执法主体、执法程序以及具体法律条款进行了讨论。胡学东书记及论证专家组对我校承担课题的完成情况表示肯定,并希望课题组针对专家论证组建议及第一轮征求意见稿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深海法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内容。
据悉,《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行政处罚规定》课题组多次对深海法行政处罚规定的内容和立法技术进行修改完善,经过多次公开征求意见、立法座谈会等形式,反复修改,数易其稿。此次《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行政处罚规定》专家论证会为该规定的顺利出台和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法学院(海警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