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关于组织2020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

发布者: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0-03-16浏览次数:99

各相关学院:

根据《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与学位管理组织实施方案》(大海大校发[2020]18号),现就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1.研究生论文预答辩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各课题组内部组织安排,可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当调整预答辩形式,以网络视频、音频等灵活的形式开展预答辩工作,预答辩工作的开展以不影响学位论文评审为基本原则。

2.预答辩专家组成员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且不少于3人(含导师)。专业硕士研究生预答辩专家组成员应有行业专家。

3.所有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均需按照我校研究生学术规范和论文格式要求撰写论文、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并经导师审查同意后,方可参加预答辩。

4.预答辩专家应本着高度负责、科学严谨、公正客观的原则,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内容和形式上的审查,发现问题,查找缺陷,提出改进意见,以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应针对专家提出的问题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后方能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5.各学院应在41016:00完成预答辩并报送以下材料至研究生院(liyaqi@dlou.edu.cn):

1)《预答辩情况表》(附件1PDF扫描件(文件名为“学号+姓名+专业”),并按按研究生学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列。

2)《预答辩汇总表》(附件2EXCEL电子版、PDF扫描件(文件名为“预答辩汇总表+xx学院”)。

6.研究生教学督导组将对预答辩进行督查。各学院请填好《论文预答辩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3),提前三天报送至研究生教学督导组(469470355@qq.com)。研究生教学督导组将狠抓学位论文过程管理,根据各学院上报信息表对预答辩过程和质量进行监控。

7.在截止时间前未参加预答辩或预答辩未通过者,不能进入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及送审环节,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附件1 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预答辩情况表.docx

附件2 2020年春季预答辩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3 大连海洋大学2020届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日程表.xlsx



  


  

研究生院

20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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