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开展2020年度“一流课程”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0-05-14浏览次数:539

 

各教学单位:

为建设一批高阶性、创新性和有挑战度的大海大“金课”,进一步提高我校课程建设水平,根据 《大连海洋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程”(2019-2022年)实施方案》(大海大校发〔2019146号)要求,开展2020年度“一流课程”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线上“金课”培育项目

(一)申报范围及培育项目数

1.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至少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慕课)。

2.参加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工作,完成至少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且已有多所学校选用、注册学习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省级精品开放/资源共享课程。

3.2020年度立项培育课程5门。

(二)建设要求

1.课程建设团队能够充分开展在线教学活动与指导,除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外,配备必要的助理教师负责课程。

2.课程教学设计注重以学生为中心建立教与学新型关系,知识体系科学,资源配置、考核评价方式合理,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

3.课程内容应体现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体现前沿性和时代性,反映学科专业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内容更新完善及时。

4.课程各项教学活动完整,为学习者提供在线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活动,及时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按时评定成绩。学习者在线学习响应度高,师生互动充分。

5.课程建设质量高,共享范围广,应用模式多样且效果好,社会影响大。

二、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培育项目

(一)申报范围及培育项目数

1.基于学校网络教学平台,我校自建自用的专属在线课程(SPOC),含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视频公开课,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不低于90分(近两年平均成绩),且至少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

2.基于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慕课或其他在线课程(如辽宁省跨校修读平台),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不低于90分(近两年平均成绩),且至少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

3. 2020年度立项培育课程40门。

(二)建设要求

1.课程团队能够充分开展智慧教学改革与应用,教学改革意识强烈、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技能突出。

2.课程教学设计注重以学生为中心建立教与学新型关系,合理设计教学单元和教学环节,线上线下教学安排分配合理。

3.课程内容应与教学目标相适应,重点难点突出、深度广度适当。专业核心课程要课程对专业核心能力的支撑。课程线上线下的教学过程有机融合、完整有效,线上资源充足,更新及时。知识讲解充分,线下活动多样,能够检验、巩固、转化线上知识的学习,线上和线下教学过程评估充分。

4.课堂教学秩序好,智慧教学工具应用广泛,师生互动充分。课程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有依据,应及时完成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备案工作。

5.课程建设质量高,校内课程评估结果为“优秀”。翻转课堂混合教学模式多样且评价效果好,考核评价方式多元,过程可回溯,充分体现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深度融合。

三、线下“金课”培育项目

(一)申报范围及培育项目数

1.课程以面授为主的课程,应满足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且课堂教学效果好,授课质量高。至少开设两年及以上课程,且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不低于90分(近两年平均成绩)的校本高质量课程。

2. 2020年度立项培育课程15门。

(二)建设要求

1.课程团队能够积极开展各类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技能突出,专业核心课程应由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领衔建设。

2.课程教学设计注重以学生为中心,体现现代教育思想,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能力素质培养规律合理设计教学单元和教学环节。

3.课程内容应与教学目标相适应,应体现基础性、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适应性和针对性,重点难点突出、深度广度适当,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够选用高质量教材。

4.课堂教学秩序好,教学手段先进,注重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启迪学生思维,课堂互动充分、形式灵活。

5.课程教学环节丰富,课堂讨论测验效果好,作业批改认真,课外辅导答疑及时,考核方式多样,过程可回溯,课程教学效果好,评价高,校内课程评估结果为“优秀”。

四、社会实践“金课”培育项目

(一)申报范围及培育项目数

1.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2. 2020年度立项培育课程5门。

(二)建设要求

1.课程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2.依托“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立足红色传承、立足实际需求、立足强国建设,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深入革命老区接受思想洗礼、用创新创业成果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3.课程应推出一批长期对接的帮扶品牌项目和示范区,具有创新性、推广性、实效性,突出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

4.课程需依托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激发学生创造力,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5.课程应推动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项目申报

1.学院推荐(2020520-620日)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负责人均可向所在教学单位申报培育项目,一门课程最多可申报两类培育项目。由学院推荐报教务处审核。

2.学校审核(2020620-715日)

教务处、教学质量处对所推荐课程进行初审,经专家评审后,公布名单。

六、其他要求

1.各学院应认真研读“一流课程”建设相关文件,组织教师积极申报,认真核实材料,择优推荐申报。

2.培育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学校分别对每类别项目给予专项建设经费,线上“金课”培育项目2万元/项,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培育项目1万元/项,线下“金课”培育项目0.5万元/项,社会实践“金课”培育项目0.5万元/项。项目经费可用于课程资源建设、课堂教学改革、交流研讨等方面的支出。学校将按计划进度分批拨付建设经费,对建设成效不明显的项目,将减少直至取消建设资助经费。

3.培育项目一经批准后,不得随意调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须由原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交所在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变更。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项目,将不予结项验收。

4.请各相关学院于2020620日前,统一报送《培育项目申报书》、《汇总表》及附件材料中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至教务处教学规划与管理科(行政办公楼204A),所有材料的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jxgh@dlou.edu.cn

联系人:于旭蓉,郭志新,84762506

 

    附件:

    1.2020年度“一流课程”培育项目申报书

    2.学院申报汇总表

    3.教学日历(参考)

 

教务处

2020512



附件1:2020年度“一流课程”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学院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教学日历模板.xlsx

 

 

 

版权所有 (C) 大连海洋大学 辽ICP备2023000500号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邮编:11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