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关于开展2020级本科生“本硕贯通”人才培养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3-03-20浏览次数:158

各有关学院:

为深入推进我校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提升本科专业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成效和培养质量,进一步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现启动大连海洋大学2020级本科生“本硕贯通”人才培养(以下简称“本硕贯通培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依据和范围

12020级本科生的“本硕贯通培养”工作依据《大连海洋大学“本硕贯通”人才培养实施办法(试行)》(大海大校发[2020]30号)(附件1)的相关要求开展。

2.“本硕贯通培养”工作应在各一级学科建设点所对应的本科专业进行,参加选拔的学生为我校2020级本科三年级在校生。

3.符合“本硕贯通培养”导师相关条件的校内人员,应在本人所归属的学院内参加师生双选;原则上导师的当年招生计划不超过5人,且不得跨学院招生。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4. 本硕贯通培养”师生双选及备案

各学院于317前根据文件要求,公布符合“本硕贯通培养”选拔条件的2020级本科三年级学生名单。组织有意愿参加“本硕贯通培养”的学生及有招生计划的导师进行师生双选,并在导师的指导下填写《大连海洋大学“本硕贯通”人才培养备案申请表》(附件2),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各学院对照选拔条件和标准,审查资格,确定“本硕贯通培养”学生名单和师生双选结果,并于32412点前将申请表及汇总表(附件3)报送北院研究生学院楼307室备案,电子版发送至xw@dlou.edu.cn

5.  制定“本硕贯通培养”学分认定课程对应清单

各学院依据我校《大连海洋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8版)》(2022年修订)和各专业2020级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本硕贯通培养”学分认定课程对应清单(附件4)。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通过后,于32412点前将课程对应清单及工作报告(附件5)报送北院研究生学院楼307室,电子版发送至xw@dlou.edu.cn

三、工作要求

6.各学院成立“本硕贯通培养”工作组,负责处理并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7.参加“本硕贯通培养”导师遴选的校内人员需提供本人截止202291日后单位财务系统在账科研经费总额的证明材料。

8.充分考虑疫情的影响,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未达到425分的学生可依照1-4学期英语成绩平均分高于75分(含75分)的标准进行认定。

9.本次“本硕贯通培养”工作中的特殊情况,由相关学院负责形成书面报告并签署意见后报送研究生学院。

附件1《大连海洋大学“本硕贯通”人才培养实施办法(试行)》.pdf附件2大连海洋大学“本硕贯通”人才培养备案申请表.docx附件3大连海洋大学“本硕贯通”师生双选汇总表.xls附件4大连海洋大学“本硕贯通”人才培养学分认定课程对应清单.xlsx附件5大连海洋大学“本硕贯通”人才培养学分认定课程对应清单制定工作报告.doc


研究生学院

  202338


版权所有 (C) 大连海洋大学 辽ICP备2023000500号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邮编:11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