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申报】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2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3-04-18浏览次数:231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辽宁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教育科研创新,增强服务和支撑辽宁教育现代化发展的能力,提高本科教育教学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立项课题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研究方向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本年度设立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

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立足辽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研创体现辽宁水准的研究成果。

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应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主题,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院校的改革发展实际,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深入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

二、申报条件

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与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中小学校党建专项等各类课题不得兼报。课题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附件4)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范围前提下,结合实践自拟题目。

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需2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项课题限报1名主持人,同一人不得同时参加2个以上(不含2个)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三、申报原则

1.坚持成果导向。以立项促教改,以教改促创新,以创新促内涵提升。通过项目立项,推进凝练本科教学成果,不断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成效。项目研究成果应能够在学校教育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有一定的推广示范价值,能够为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2.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我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从实际出发,深入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推动本科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3.坚持目标导向。着眼进一步增强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核心竞争力,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主动融入辽宁教育全面振兴发展格局。紧密结合近年来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面对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问题,重点关注课程思政与专业思政创新深化、新农科建设与耕读教育实践、“四新”专业建设与学科交叉融合、一流课程建设与智慧教学改革、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与协同育人、教育数字化应用等方面的研究,将高质量发展理念落实到课题研究的全过程、各环节。

4.坚持需求导向。紧密结合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实际需求,根据各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和教学研究工作开展成效,确定立项数额。项目研究应突出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主题,通过立项研究,结合专业、课程与教学实际总结教育教学规律,全面提升学校内涵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四、申报数量和工作要求

1.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推荐项目数不超过30项,最终立项结果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确定。

2.本年度设立中小学校党建研究专项课题,面向各市教育工委、省内中小学校从事党建工作的相关人员,以及高等学校相关研究人员。我校推荐项目数不超过3项(党建研究专项申报数量单列,不含在我校限额30项中)。

3.学校根据本科专业设置、教职工人数以及教学研究改革业绩等情况,确定各单位部门申报名额(附件5)。

4.各单位要严格把控申报课题质量,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切实履行初审责任,加强对课题研究内容的意识形态审查。

5.学校根据各单位部门推荐情况,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差额评审推荐。

6.本次课题申报不得推荐非教育研究类选题;不得重复申报省社科规划基金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已批准正式立项课题;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再次申报。

五、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均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不接受个人申报,需报送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①《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2版)》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以“学院名称+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命名;

②《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2版)》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以“课题名称”命名;

③《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学院签字盖章),电子版以“2022省规划课题+单位名称+申报数量”命名;

④中小学校党建研究专项申请书、匿名申请书及汇总表单独汇总报送,要求同上。

请于2023428日(周五)前由各单位将全部电子申报材料按要求命名后统一发送至jyk@dlou.edu.cn,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204A),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顾洁文  0411-84763185

 

 

附件: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2版)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2版)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4.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课题指南

5.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立项课题申报名额分配表

 

 

教务处

                                20234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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