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

发布者: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网络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3-11-09浏览次数:10

一、学科基本建设情况

1.目标与标准

1.1培养目标

法学硕士培养依托学校以水产、海洋为特色的办学目标,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锚定新时代法学教育“加快发展海洋法学、培养高质量复合型法治人才”的战略目标,契合“一带一路”倡议和“东北全面振兴”的国家战略,致力于为国家海洋法治事业培养具有较高法学理论素养、掌握坚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具有一定法律实务技能的创新型应用型海洋法治人才。法学硕士毕业生的就业主要去向是亟需海洋法治专业人才的科研机构、高等教育机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行业。

1.2学位标准

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标准主要从知识结构、基本素质、学术能力和毕业论文四方面进行考量,其中知识结构包括基础性知识、专业性知识、工具性知识;基本素质包括人格与品德、学术素养与法律思维、学术道德、职业操守;学术能力包括获取知识的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学术交流能力、中外语言能力和其他能力;毕业论文包括规范性要求和质量要求。

2.基本条件

2.1培养方向

2019年获批法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法学一级学科现有4个方向,包括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以培养能在海洋行政法、海洋维权与执法领域从事法律服务与管理工作,适应海洋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应用型法治人才为特色。

2.2师资队伍

本学位授权点共有专任教师40人,包含正高级8人、副高级14年龄结构上,55以上教师1人,415523人,40岁以下17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或行业组织任职。拥有博士学位的骨干教师数量为36人,约占法律硕士授权点骨干教师总数的88%,拥有海外留学经历的12人,辽宁省教学名师1名,辽宁省首届“杰出中青年法学专家”2拥有高层次人才称号5人。

2.3 教学科研支撑

现有科研平台12个、学术团体3个、科研及教学创新团队2个;2015年以来,获批国家社科基金2项,教育部课题4项,其他课题150余项,合计经费500余万元;出版著作和教材10部,发表期刊文章共200余篇;获得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辽宁省社科活动月、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等学术奖励80余项;提交资政建议被采纳30余项,其中2项获得省领导批示,2项被《社科智库》收录;为全国渔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上百场授课讲座,参与数十个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多人次受聘为专家顾问和专家委员会委员。

二、年度建设情况

1.师资队伍

2021年引进3名高层次人才。裴兆斌教授受聘全国渔船管理专家委员会专家、长海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咨询专家,大连市司法局应急法律服务小组成员。裴兆斌、朱晓丹、曲亚囡、王黎黎、蔺妍、乔博等6名教师受聘为教授加专家库专家。朱晓丹副教授前往财政部国税司进行实践锻炼。新增聘请了上海交通大学沈伟教授等人为我校客座教授。学院现已构建了知识结构、学缘结构合理、实践技能丰富的专业团队。

2.研究生教育

2.1 人才培养情况

本年度共录取7名学术硕士,共有4名研究生获得奖学金、1人获得国家奖学金、1人被誉为校三好学生、1人荣获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有3人通过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2 人才培养成果

研究生共发表文章5篇,参加学科竞赛5次,获得比赛和学术奖励5个,其中在第三届辽宁省卓越法治人才研究生创新论文大赛中,《论北极西北航道航行自由与环境保护的平衡路径》荣获大赛三等奖。

2.3 研究生党建工作常态中不乏创新

2021年,在常态化的研究生党员日常管理工作中,创新性提出“分工学习、相互评议”的集中学习形式,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将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和党日活动相结合。同时启动“领学”计划,积极引导党员在学习、科研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心党员思想状况,坚守初心、不忘使命。

2.4 国际化人才培养稳步推进

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卓有成效。一是“中英海洋法律国际教育合作平台”获省教育厅批准,学院依托该平台全面启动与英国布拉德福德大学、英国班戈大学等英国海洋法领域知名学府的研究生培养合作。二是参与东北亚海洋高等教育合作平台(日本东京海洋法学、俄罗斯远东国立渔业技术大学、韩国海洋大学、俄罗斯涅尔维斯基国立海事大学等)。三是继续深入推进大连海洋大学东北亚研究中心与法学学科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中心研究人员承担研究生专业方向课授课,深化海洋法治特色科研成果反哺教学工作。

2.5 研究生教改项目再创佳绩

2021年,我校公布的2018-2020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工程结题资助名单中,法学学科教师获批项目11项,占全校项目总数(41项)的27%,项目类别包括课程建设、教改论文、研究生会议、教学案例等多项内容。

3.科学研究

3.1 科研平台

学院申报的海洋法治与治理重点实验室获批省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试点建设单位;学院申报的海洋法治与文化研究中心入选省高等学校新型智库。

3.2 科研成果

新增各类科研项目26项,在研课题86项,新增到账经费90.55万元,发表论文40篇,CSSCI期刊6篇,出版专著2部,在大连日报发表专题文章4篇。提交各类资政建议30余项,10项被辽宁省政府、大连市政府、中国科协、省市社科联等单位采纳,其中《关于辽宁省涉海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建议》获辽宁省副省长姜有为批示,《关于我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编制的几点建议》、《关于我市建立海洋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的建议》、《关于加强大连市进口冷链食品安全防控的建议》被中国科协采用,《关于辽宁应对日本核废水排海的对策与建议》、《关于完善我省涉外渔业管控工作机制的建议》被辽宁省科协采用,《日本核废水排海行为的法律分析及对策》被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室采用,为政府决策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3.3学术交流

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了多个学术研讨会和高端论坛,包括“应对日本福岛核废水排海海洋维权问题”学术研讨会、第一届海洋安全(维权)与执法论坛、“行政诉讼七要件法”学术讲座、“上海合作组织与反恐怖执法合作”高端论坛等。其中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年会第六届“海洋经济发展与法治保障”论坛共征文40余篇,获奖9篇。已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共计100余人,讲座参与人数2000余人次,形成了良好的品牌效应。

本年度研究生参加了“东南亚论坛”2021国际会议暨粤港澳大湾区产教融合协同创新论坛、第四届中欧国际海洋法研讨会、第一届海洋安全(维权)与执法论坛、法律职业伦理与德才兼备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研讨会第三届西非论坛暨国别与区域研究工作座谈会等学术交流活动,并进行主题发言。在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和厦门大学法学院主办,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和厦门大学海洋法与中国东南海疆研究中心承办的“第四届中欧国际海洋法研讨会”中,来自中国、德国、意大利、英国、法国、南非、瑞典、比利时、瑞士等国家以及非洲、东盟和拉丁美洲等地区的专家学者共200余人参加会议,我院2020级、2021级王颖等部分研究生线上参加了此次会议。

3.4社会服务

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法律培训,根据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为山东省、安徽省等多省市渔政执法能力提升进行了培训,为首届辽宁检察机关研究班进行讲座,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实务讲座等。

三、存在问题

1.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方面

平台的作用发挥的不是很明显,研究生教育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特别是与研究生院的配合还有很大差距,有的问题主要是研究生院体制的问题,研究生院与学院职责不清。

2.人才培养方面

在课程建设上,“一流课程”数量、优质课程资源利用、实践教学资源建设发展不平衡。原因在于尚未构建课程建设的完善激励机制及配套体系;教材建设发展不平衡,缺少校级规划教材、省级规划教材。

3.师资队伍方面

法学学科师资结构需进一步优化。法学学科专职教师数量与实际教学任务还有一定差距。

4.科研及社会服务方面

科研成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国家级课题较少。立项课题主要集中于省部级课题,没有国家级课题立项,教师的整体科研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国家核心期刊文章较少。发表的文章数量较多,但是主要集中于普通期刊,国家核心期刊数量较少,说明文章质量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四、下一步计划

1.研究生教育方面

围绕学科建设的任务及重点,全面提升各项指标数量和质量。狠抓研究生的管理,在规范化方面下功夫。积极建议学校对研究生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2.人才培养方面

法学专业力争获批3门省级一流课程,3门校级一流课程;获批1部国家级规划教材,2部省级规划教材,5部校级规划教材;获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互联网+”、 挑战杯、创青春等项目10项,竞赛获奖5个。

3.科研及社会服务方面

力争获批国家社科基金1项、教育部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30项、横向课题20项、科研经费200万;发表论文100篇;资政建议20项;学术奖励30项;专利10项;承办学术会议6次;参加学术会议30次;为实务部门提供法律服务100次;完成仲裁庭及黄海校区模拟法庭升级改造。

4.师资队伍建设方面

专任教师增加3人,教授增加1人,副教授增加3人,拓展海洋法学研究会的活动方式,增加学生参与的机会和程度,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在校期间与职业律师、法官、检察官直接接触的实战机会,丰富应用型法学专门人才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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