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警示案例

发布者: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网络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3-11-21浏览次数:13

李生发,汉族,1964年9月出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甘肃省临夏州委秘书处副处长,临夏州广河县委副书记,临夏州永靖县委书记,临夏州康乐县委书记,平凉市副市长,白银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21年4月,经甘肃省委批准,甘肃省纪委监委对李生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21年11月,经甘肃省纪委常委会会议暨省监委委务会审议并报甘肃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生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21年12月16日,武威市人民检察院以李生发涉嫌受贿罪,向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留置期间,李生发常提起年幼时母亲给他讲的“太阳山上捡金子”故事——有两个穷人相约到太阳山捡金子,到了山脚下看到满山的黄金,张三捡了一块就回,赶在太阳出来前回到了家。李四捡了一块又一块,怀里抱了一堆,走得太慢没来得及下山,太阳出来后将他晒死在黄金堆上。“母亲总是以此叮嘱我,纵使生活贫穷清苦,也不要想着占便宜,千万不能像李四一样,人心不足蛇吞象,最终自取灭亡。”李生发说。

李生发的父母言传身教,二人勤勤恳恳干农活,踏实本分做人。他们给李生发取小名为“居良”,希望他做一个良善、正直的人。

遗憾的是,李生发有了权力后,忘记了父母的谆谆教诲,丢失了淳朴品质。相反,他贪欲膨胀、财迷心窍,把“当官发大财”当作人生追求,最终成了太阳山上的李四。

经查,李生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涉嫌受贿犯罪,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3297万余元。

纵观李生发的人生轨迹,年幼时虽然因为历史原因经历了物质贫困,但是在组织的培养下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被提拔重用后,他没有严格要求自己,放松思想改造、背离职责使命,面对“围猎”时,无法抵制诱惑,逐渐蜕变成权力的奴仆、欲望的囚徒,最终倒在了精神贫困的荒原上。从开始的物质贫困到后来的精神贫困,李生发自始至终都没有走出“贫困”。

案例评析

“为什么我这么努力却过得清苦?”“凭什么老板们赚钱那么容易?”这两个问题曾经成了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李生发的心魔。在欲望的支配下,李生发频频踩“红线”、闯“雷区”,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的宴请、旅游安排,非山珍海味不吃,非限量版高档酒不喝,饭后定要前往夜总会唱歌娱乐,并接受有偿陪酒服务,在违法乱纪的泥潭里愈陷愈深。

在诱惑面前定不住神、立不住脚,贪欲的闸门一旦打开,很容易愈陷愈深。“逢年过节就是意思一下”“咱俩这关系还客气什么”,这些惯常话语套路下,加上礼节性的“包装”,又与“感情投资”相结合,日积月累,领导干部在不知不觉中放松警惕、破纪破法。在“围猎”者心中,“礼”在当下,“利”在日后,打着“人情”“礼尚往来”的幌子送烟送酒、安排旅游,采取“温水煮青蛙”式的“感情投资”,让党员干部放松警惕,一步步滑入权钱交易的腐败泥潭。

能不能过好亲情关,特别是在节假日期间过好家属子女关,对每个党员干部来说都是很现实的考验。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自感经常忙于工作,对家人疏于照顾。出于“亏欠心理”,在家属子女提出无理要求时,不仅没有及时阻止,反而放任他们打着自己的旗号谋取私利。

面对“围猎”、面对诱惑、面对亲情,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砥砺品格、严守规矩、不逾底线,补足精神之钙,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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