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秩序,加强学生管理,保障学生学习生活井然有序,现对文法学院2010级、2011级学生做出如下规定:
一、早课管理:
1、早课离寝时间:黄海校区2010级学生:7:30之前
2、早课检查时间:黄海校区2010级 学院检查时间 7:45
黄海校区2010级 学校检查时间 7:50
3、早操检查时间:渤海校区2011级 学院检查时间 6:25
渤海校区2011级 学校检查时间 6:30
二、晚自习管理:
1、晚自习时间:黄海校区2010级 18:30-20:00
渤海校区2010级 18:30-21:00
2、晚自习检查:黄海校区2010级 18:30,19:50
渤海校区2011级 18:30,20:50
三、惩治制度:
学院检查违规者,予以通报批评处分,综合测评减六分;累计三次以上者(包含三次)上报学校,给予校级警告纪律处分。
以上各项规定从本规章发布之日起即开始施行。
文法学院 监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