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办公室管理操作规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4-13浏览次数:336

一、物品管理

1、每月1日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办公室物品进行清点、购置、记录,并存档于团委学生会办公室文件夹内。(如有假期,则在假期结束的第一个周一完成)

2、办公室物品外借应经办公室主任与归属部门部长或副主席同意后方可外借,消耗品不得外借,值班人员应按实际情况填写物品外借登记表,包括借用时间、借用物品、借用人、借方单位、经手人、归还时间、接收人,并由办公室主任备案存档于团委学生会办公室文件夹内。

二、文件管理

1、文件接收:由值班人员负责将接收的通知、文件等书面材料按序进行备注,记录在值班记录本内,将接收序号登记在记事板上,并竖排放置于办公桌左侧。

2、文件备案:每周三由团委副书记负责将书面材料用专用备注章进行备案,并存入“接收文件资料”盒内。

3、文件的外借与归还。文件原件可以复印,但原则上不得带出团委办公室,如有需要外借时应进行登记,并按期归还。

4、每月1日由主席对办公室电脑桌面进行整理,并备份到团委硬盘中。

三、值班管理

1.           早班  800930 

(值班人员应在值班时间内按时到岗并打扫办公室)

2.           中班  9301130  

午班  13301510

晚班  15101700

(可先电话咨询是否需要到岗值班)

3.    明确值班责任,整理办公室、接听电话、文件处理等工作,并按实际情况详细填写值班记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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