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中午12:30,我院2015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布置会在九号楼六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刘海廷主持,副院长戴瑛、滕鹏,各专业教师、院办主任、教学秘书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刘海廷书记首先介绍了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调剂学生人数等情况,并对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等文件的相关政策和要求进行解读。副院长戴瑛对我院法律硕士招生复试安排做了具体说明。成立了复试领导小组,裴兆斌任组长,组员由刘海廷、戴瑛、林志伟等12名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同时还成立了笔试试卷批改组、面试组、秘书组、后勤保障组、全程录音录像组,保障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会上指出,所有复试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复试工作要求明确复试实施细则,严格组织管理,精心设计,合理安排,推动复试录取工作顺利、高效开展,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坚持宁缺毋滥原则,维护国家级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第一批)工作将于3月26日在黄海校区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