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五一假期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5-04-03浏览次数:150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总体部署,现将清明、五一假期期间的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清明节 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
2.劳动节 5月1日(星期五)至5月3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
二、工作安排和要求
1.请同学们严格遵守放假时间,假期离开大连需向学院请假,并按时返校。放假期间要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不私自外出参加各种团体活动,不到人员密集危险的地方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和活动;旅途中要提高安全、卫生意识,严格遵守时刻保持警惕,防止盗窃、抢劫、诈骗、交通意外等恶性事件发生等。恶劣天气减少外出并注意安全;假期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其他应该注意的问题。在校学生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许留宿他人,注意宿舍安全等应该注意的问题。
2.各学院要及时了解学生假期动向,研究生管理工作人员假期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

法学院/海警学院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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