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法学院、海警学院关于学院201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5-05-04浏览次数:117

各室、中心、院团委:
    根据我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及我院《201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安排》,现学院将对2015届应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
请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及学生认真准备好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到目前阶段应具备的各类材料,每生一个档案袋,于5月8日16:00前报送院办。

    中期检查必交材料包括:

    1、选题报告(日期落在2014.12.25日及以前);
    2、任务书(日期落在2015.1.3日及以前);
    3、开题报告(日期落在2015.1.17日及以前);
    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记载簿(第一周至第六周填写完整,中期检查部分填写完整);
    5、中期检查表(可以包括在情况记载簿中,也可以单独成为一份材料);
    6、文献综述和外文翻译;
    7、毕业设计(论文)的起始周是第几周的声明(情况记载簿中的开始周次需要与声明的起始周保持一致)。

    联系人:孙岑   联系电话:8476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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