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室、中心、院团委: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组通字[2014]62号)精神,现需收集全院所有在编人员电子版证明像。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上报材料
全院所有在编人员需提供个人近期电子版二寸证明像。
二、上报时间
2015年5月7日(星期四)16:00前
三、上报地点
院办公室(9号楼601室)
四、有关要求
1、二寸电子版照片要求:蓝色背景,JPG格式,大小100KB以内,并以“法学院+姓名”命名。
2、各位老师请将电子版证明像发送至邮箱suncen@dlou.edu.cn或QQ传给孙岑(QQ:595460133)。
联系人:孙岑 联系电话:84762119
法学院/海警学院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