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创计划】关于申报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5-05-07浏览次数:353

各室、中心、院团委:
    学校教务处下发了关于申报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根据项目指标分配情况,我院有5个项目名额。现将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各教研室认真组织学生积极申报,要求每教研室至少申报一个项目,在5月11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交至院办。

法学院/海警学院

2015年5月6日

 

各相关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5]44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计划目标
实施“大创计划”,旨在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类别
1. 创新训练项目:项目组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能够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要求选题新颖、内容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难易度应适合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利用课余时间独立完成。
2. 创业训练项目:在指导教师指导下,项目组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项目应具有可行性。
3. 创业实践项目:项目组在指导教师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人限定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一般为2012级、2013级学生。申报人须学有余力,学业优秀,对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具有浓厚兴趣。
2. 每个项目组不得超过5人,每位学生每年只能参与1个项目。各项目需确定1名项目负责人,其中创新项目负责人所学专业必须与项目研究方向一致。
3. 项目选题范围适合,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可行性。
4. “大创计划”项目一般需配备1名相关学科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校内指导教师。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还可再聘任一位相关行业、领域的校外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5. 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原则上应与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名。
6. “大创计划”项目执行时间为1年。立项学生需充分利用寒暑假及课外时间完成研究计划,不能占用上课时间,并保证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中期考核、结题等任务。
四、经费支持
学校为“大创计划”项目配备了专项经费,资助力度拟定为3000-5000元,经费分批划拨。
五、申报流程
1.2015年5月6日—5月13日:各学院组织学生申报,并对学生申报的各类项目进行初评,提出评审意见,按照项目分配名额(见附件1)遴选出推荐项目;各学院须在5月13日前将申报项目材料(汇总表(附件2)和项目申报书(附件3、4))纸质版报教务处(行政楼204B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gyaxin@dlou.edu.cn
2.2015年5月13日—5月17日: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项目进行复评,初步确定项目级别,并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
六、注意事项
1. 各学院应做好院级项目的立项和组织管理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尽早部署,积极动员,做好项目申报的宣传、动员等工作,鼓励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申报项目。
2.已获得资助的“大创计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如发现重复申报,将取消申报资格。
3.项目一旦确定立项将不得无故退出和终止,否则取消项目负责人今后申报资格。
4. 教务处联系人:杨雅新 联系电话:84762659
邮箱:yangyaxin@dlou.edu.cn

附件1 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配表.doc

附件2 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 辽宁省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2015年).doc

附件4 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2015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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