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实践】关于转发《国家海洋局人事司关于开展2015年海洋人才港实习实践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5-06-03浏览次数:54

各室、中心、院团委:
    学校主页上有一则《国家海洋局人事司关于开展2015年海洋人才港实习实践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组织班内感兴趣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实习。 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日至6月19日

 

关于转发《国家海洋局人事司关于开展2015年海洋人才港实习实践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国家海洋局人事司关于开展2015年海洋人才港实习实践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组织优秀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实习,并对实习实践工作给予支持和指导。

国家海洋局人事司关于开展2015年海洋人才港
实习实践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共建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局与教育部、地方政府共建涉海高校协议精神,支持共建高校学生进入海洋系统实习实践,自2013年以来,国家海洋局组织实施了“海洋人才港”工程,为近千名学生提供了实习实践机会。为继续发挥该平台的重要作用,现将2015年“海洋人才港”实习实践报名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数量
    23家“海洋人才港”2015年面向高校提供实习岗位193个,计划接收学生人数约370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正式学籍在校学生;
(二)热爱海洋事业,关心海洋工作;
(三)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四)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
(五)身体健康。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学生请于6月2日—19日注册登陆“海洋人才港报名审核系统”(rcg.coi.gov.cn),查询浏览2015年“海洋人才港”计划接收实习岗位,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
(二)人才港单位审核接收
    6月15日—22日各“海洋人才港”单位审核接收实习学生。
(三)接收名单公示
    6月25日,接收人员名单将在“国家海洋人才网”(www.ohrc.org.cn)公示。
(四)上岗实习
    “海洋人才港”单位将及时联系招收的学生,协商确定具体实习时间,组织安排相关学生参加实习。
四、注意事项
(一)“海洋人才港”单位将为参加实习学生提供食宿、交通等方面的必要条件。
(二)请高校组织报名同学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证件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实习资格。
(三)请各高校加强参加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
    请各高校通知教务、团委、就业指导等有关部门组织优秀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实习,并对实习实践工作给予支持和指导。
联 系 人:李婷婷
联系电话:010-68037739

国家海洋局人事司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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