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关于申报关心下一代“十三五”国家规划教科研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网络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5-11-05浏览次数:69

各级关工委教育部门;各级教科研机构;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中共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督导条例》,贯彻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等有关法规精神,根据有关省地关工委、各省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教学单位、校长、老师的需要要求,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发展中心(中国关工委是中共中央1990年批准成立的,教育发展中心作为中央编办登记注册的法人机构承担关心下一代教育的全部工作)决定将关心下一代“十三五”国家规划教科研课题提前试行申报。现就项目选题、申请、立项、管理、指导、验收、结题等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题原则
    按照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增强青少年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要求及教育部“管办评”分离督学的有关要求申报项目。
      按照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教育部法规司有关要求,申报“依法治校”的相关督导项目。
二、选项重点
      下列十八个方面可列为重点选择,申报“十三五”国家规划重点教科研课题:
  1、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
  2、强化督导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实现人生
  优雅目标。
  3、强化并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
  4、强化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破解择校难题,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5、强化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
  6、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7、强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
  8、强化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9、强化“依法治校”,强烈呼吁“学校法”早日出台,以保护学校正常诉求之责、权、利。
  10、强化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
  11、强化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
  12、强化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模式。
  13、强化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
  14、强化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社会评价监测监督系统的建立。
  15、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
  16、强化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并督导促进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17、强化中国教育管理信息化监测系统的设立和运行、强化互联网下教育机制的变化。
  18、强化中国教育管理信息化监测师的培训和系统使用。
      申报单位可从《关心下一代“十三五”国家规划教科研项目选项指南》(详见附件1)中选项申报;也可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和本单位、本地区实际自拟题目选项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关心下一代“十三五”国家规划教育科研课题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组负责人和参研人员需要具备高度的科研责任感;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丰富的一线工作经验;有能力完成科研研究任务。
      2、有人员配置合理的项目组及管理分工,有专门的联络人员。
      3、有明确的、有价值的信息化监测目标、观测点、科学的实施方案以及客观的成果预期。
      4、申报单位有条件为项目研究及科研实施与管理提供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保证。
  (二)关心下一代“十三五”国家规划教科研课题自愿申报。申报单位可登录www.chcei.org(国家教师科研网)或www.ggwedu.org(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发展中心教科研网)下载申请书,按要求详细填写一式三份,经项目组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寄中国关心下一代“十三五”规划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GGBTX@163.com
四、项目评审与审批
(一)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及教育科研课题评审要求,中国关心下一代教育中心教科研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教育部门领导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二)对通过立项的申请单位寄发书面通知、并将科研立项有关文件复寄至申请单位上级科研管理机构备案。
  (三)向申报立项获准单位颁发相关牌、证并下达立项通知。
五、成果认定及推广
  (一)中国关心下一代教育中心教科研管理办公室在课题研究期间根据参研单位要求组织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以及科研交流活动。
  (二)课题被批准后,根据学校申请可在《中国名校》杂志公示,可在《中国名校·CN》《国家教育督学网·CN》《国家教师科研网·CN》《人民教师》等官方网站发表相关论文。
  (三)最终成果可由学校自愿申请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发展中心教科研管理办公室结集出版,广泛推广。
六、经费管理
  (一)申报和立项科研课题不收费用。
  (二)课题评估、评审及立项后的研究指导、答疑解难、专家服务、中期检查、媒体公示、结题验收等需交纳综合科研咨询服务经费。
  (三)获批复立项的单位科研课题研究经费按照国家有关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为他用。

 

 

我校申报安排:
      请申报教师于11月26日前持一份纸质申报书到科技处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送《申报表》一式四份,《申报书》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iuchen@dlou.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3472
  地址:行政办公楼4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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