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海警学院第二届团委学生会采取动态管理考评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1、学院每学期定期召开学生干部例会,将完成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部署下阶段工作安排,或者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技能培训。
2、团委学生会成员需要按照值班表值班。
3、按照相关通知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活动,并在活动中起到组织、管理等积极作用。
4、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值班、例会、学生活动等需要事前向辅导员、团委老师或组织者说明情况并请假,批准后方可。
5、每学期累计请假不得超过2次(上述学生活动中)。未请假、请假未经批准的按照放弃学生会干部资格处理,不享受综合测评相应加分待遇。
6、每次组织、参加学生活动的要有签名并考勤记录,并作为学生干部考评、加分标准。
7、学院学生会干部从担任之日起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学习成绩将作为考评重要条件之一,从本学期末开始,如有挂科现象将视为放弃学生会干部资格。
8、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海警学院团委。
2015年11月
附件 法学院/海警学院第二届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相关工作介绍 | |||
序 号 | 职务 | 具体工作 | 备注 |
1 | 主席、副主席、团委副书记 | 1、协助学院领导、老师、院学生会完成各项工作 2、统筹渤海校区学生会人员组织各项活动,保证工作流畅有序进行。 | |
2 | 组织部 | 1、协助团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办理团/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了解和掌握团委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团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团支部开展好主题团日等相关组织生活。 3、搞好团/党员统计,按时收缴团/党费。 | |
3 | 办公室 | 1、协助主席团处理好学生会的日常事务,协调各部之间的工作,负责学生会经费管理及实物财产的保管。 2、做好会议记录。 3、建立和管理学生会各类档案。 | |
4 | 就业指导部 | 1、协助招生就业处开展学生档案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2、学籍信息与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3、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信息处理与管理等工作。 4、协助招生就业处开展就业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5、就业政策、信息的发布工作。 | |
5 | 科创部 | 负责学院、校级各类科技比赛的和策划组织 | |
6 | 学习部 | 1、掌握本院学生的学习动态,及时反映同学的学习情况和对教学工作的意见要求。 2、组织开展互帮互学、学习经验交流等活动。 3、组织开展相关第二课堂活动。 4、协助辅导员老师督促学生学习,查课。 | |
7 | 生活部 | 1、收集、反映同学们在生活服务方面的要求。 2、协助辅导员老师查寝、查早操等相关工作。 | |
8 | 文艺部 | 负责全院的文化艺术类活动,并组织本院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文艺竞赛活动。 | |
9 | 体育部 | 负责各项体育竞赛的组织策划工作,丰富学生的课余活动、锻炼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 |
10 | 宣传部 | 1、协助黄海校区学生会人员完成相关活动策划工作。 2、围绕工作中心,开展营造舆论和宣传发动工作。 3、做好本单位信息上报工作以及各类活动宣传报道工作。 | |
11 | 新闻中心 | 1、两部一起负责学院的新闻写作和新闻投稿工作 2、负责学院各类活动的摄影、照相。 | |
12 | 网络中心 | ||
13 | 社联办公室 | 协助社联办公室主任完成本院社团的所有工作以及校团委管理下社团相关活动。 | |
14 | 外联部 | 负责学生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为学生会工作的开展寻求更多的外力支持。 | |
15 | 女生部 | 1、协助辅导员老师和各学生会部门的工作。 2、重要活动安排统筹礼仪、导引、组织观众。 | |
16 | 学风督导 | 是学院学风建设的重要督促监督部分,协老师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了解,督促学生学业相关工作。 | |
说明: 1、各学生会成员在负责自己的岗位同时要相互协作,具体工作要听从辅导员老师安排。 2、以上内容为法学院/海警学院第二届团委学生会(渤海校区)招新岗位。 3、若有疑问,请拨打0411-84763502进行咨询。 4、各个部门直接领导人为黄海校区各部门部长,另附黄海校区学生会成员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