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班级:
根据2015级学生第1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和分级教学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对2015级学生第2学期的“高等数学AII”和“ 高等数学BII”重新进行分级,即A级班成绩较低的学生转入B级班学习,B级班成绩优秀的学生转入A级班学习,具体安排如下:
一、高等数学AII:根据2015级学生第1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参加高等数学AII课程学习的各专业分级办法详见下表:
2015级学生第2学期高等数学AII分级情况表
学 院 | A级分数 | B级分数 |
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86分 | <86分 |
海洋与土木工程学院 | ≥88分 | <88分 |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理学院 | ≥86分 | <86分 |
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 | ≥86分 | <86分 |
信息工程学院 | ≥85分 | <85分 |
二、高等数学BII:根据2015级学生第1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参加高等数学BII课程学习的各专业分级办法详见下表:
2015级学生第2学期高等数学BII分级情况表
学院、专业 | A级分数 | B级分数 |
经济管理学院 法学院(人力资源专业) | ≥83 | <83 |
三、各学院在接到通知后必须通知2015级学生根据成绩确定高等数学AII和高等数学BII的修读级别,并按照课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
四、分级工作结束后,个别学生如申请调级,需提交个人申请,陈述调级理由,由学校视教学资源情况进行审批。
五、学生对分级教学安排有不清之处,请与所在学院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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