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交流】我院副院长戴瑛应邀为辽宁省海洋渔业管理部门讲授《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6-03-11浏览次数:132

    近年来,我院高度重视与海洋渔业管理部门的合作,为辽宁海洋渔业管理提供法治服务。《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我院作为立法技术支持单位,于2015年1月获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立项。《条例》于2015年11月27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为配合省海洋渔业厅作好《条例》的宣贯工作,保证《条例》的顺利实施,我院戴瑛副院长应邀为省内相关部门对《条例》进行宣讲。戴瑛副院长从我国渔业法治建设的历程、《条例》起草过程、亮点及如何适用几个方面进行讲解,授课内容丰富,实用性强,得到一线工作人员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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