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和《大连海洋大学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实施方案》(大海大教发[2014]19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项目评审工作
(一)评审范围
申报2016年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项目
(二)评审时间
2016年3月19日上午8:30
(三)评审地点
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四)评审形式及程序
本次评审采取材料审议和会议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学校成立评审专家组,由专家组组长主持召开会议,项目负责人需在评审会上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汇报、答辩。
具体形式如下:
1.项目负责人按照统一安排的答辩顺序进行精品课视频展示及汇报,视频展示3-5分钟,汇报3分钟,汇报允许使用PPT文稿演示,到时叫停;
2.汇报结束后由专家提问,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答辩完成后,评审专家根据听取汇报、答疑情况,结合材料审议结果,对评审项目进行评议。评审结果将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其他事宜
1.精品资源共享课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我校专任教师,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根据本次项目实际申报情况,结合专业建设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主讲该门(类)课程3轮以上(不含3轮)的项目负责人可参加本次项目评审;
2.现场如需使用PPT文稿进行演示,请于2016年3月18日12:00前将PPT文稿发送至jxyj@dlou.edu.cn。答辩当日项目负责人用U盘自带备份文件一份。
精品资源共享课项目入围评审名单见附件1。
二、2016年校级微课项目评审工作
(一)评审范围
申报2016年校级微课立项项目
(二)评审时间
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3月22日
(三)评审形式及程序
本次评审采取材料审议的形式进行。学校成立评审专家组,对评审项目进行评议。评审结果将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其他事宜
微课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我校专任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正在从事该门(类)课程相关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学术水平。
微课项目入围评审名单见附件2。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邓云清;电话:84762506。